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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078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5-00264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5-08-27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078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提升河南能源保障能力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特高压是指交流电压1000千伏、直流电压±80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技术。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中,结合国家整体能源布局,逐步探索特高压输电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6项,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3项,另有3项直流和4项交流项目正在建设。 通过实践,各方对推广应用特高压直流技术基本达成一致,普遍认为特高压交流技术可行,但对其应用仍存争议,焦点集中在大规模应用特高压交流的安全性、必要性和经济性,尤其是建设“三华”(华北、华中、华东)同步电网的问题上。为全面深入论证应用交流特高压技术的必要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促进未来电网科学有序发展,我局已组织电力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等多方力量参与,确定了24个相关研究课题,重点研究特高压交流推广应用问题。 考虑目前我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需求迫切,国家提出启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跨省跨区输电工程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经济带动力强,选择合适项目加快建设,近期可发挥投资带动作用,远期可提高电网适应性,增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为此,我局拟按照“预期明确、适度超前”原则,加大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一是对于满足“十三五”后期、“十四五”能源开发及跨区输送需要项目,适度提前建设。条件成熟一个,核准开工一个,及早发挥投资带动作用;二是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抓紧组织开展“三华”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相关课题论证。考虑到结论尚未明确,时机尚不成熟,涉及“三华”同步电网项目暂不考虑;三是抓紧沟通协调已明确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各项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送端电源布局和受端市场空间,如山西到江苏直流特高压工程、榆横至潍坊交流特高压工程等,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近年来,为促进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加大了对河南电力建设的支持力度。截至2014年底,河南电网发电装机容量已达到6204万千瓦,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的“目”字形环网,与省外电力交换能力进一步增强,超过1700万千瓦,基本可以满足河南省2017年前的用电需求。 你们提出的将河南“三交三直”特高压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能源电力规划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目前,我局正在进行全国“十三五”电力规划编制工作,下一步将结合国家整体能源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交流特高压课题研究成果,在“十三五”电力规划中认真研究河南省特高压电网发展。 你们提出的加快蒙西~晋东南~南阳~荆门~长沙等特高压交流工程和扎鲁特~驻马店等特高压直流工程核准工作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蒙西~长沙等特高压交流工程属于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五交八直”特高压工程,我局已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待评估结论明确后,将按程序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程进展。关于起点扎鲁特的东北电力外送特高压直流工程,我局专门召开了工程论证会,并请咨询机构对工程方案进行研究论证,目前初步确定方案为内蒙古扎鲁特至山东青州±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工程各项工作。关于哈萨克斯坦~南阳特高压直流工程,涉及电网企业跨国合作,需要密切关注地缘政治、电价水平、盈利能力、投资风险等方面问题。我局将结合河南电力市场空间、消纳能力、发展规划和哈方对电力外送的相关诉求,认真研究,统筹考虑。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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