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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62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255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08-18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62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将特高压电网发展作为能源发展的战略重点,并将特高压电网规划及重要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能源电力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特高压是指交流电压1000千伏、直流电压±80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技术。一直以来,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中,结合国家整体能源布局,逐步探索特高压输电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6项,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3项,另有3项直流和4项交流项目正在建设。

  通过实践,各方对推广应用特高压直流技术基本达成一致;对特高压交流技术应用仍存争议,焦点集中在大规模应用特高压交流的安全性、必要性和经济性,尤其是建设“三华”(华北、华中、华东)同步电网的问题上。为全面深入论证应用交流特高压技术的必要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促进未来电网科学有序发展,国家能源局已组织电力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等多方力量参与,确定了24个相关研究课题,重点研究特高压交流推广应用问题。

  考虑目前我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需求迫切,国家提出启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跨省跨区输电工程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经济带动力强,选择合适项目加快建设,近期可发挥投资带动作用,远期可提高电网适应性,增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为此,我们拟按照“预期明确、适度超前”原则,加大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一是对于满足“十三五”后期、“十四五”能源开发及跨区输送需要项目,适度提前建设。条件成熟一个,核准开工一个,及早发挥投资带动作用;二是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抓紧组织开展“三华”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相关课题论证。考虑到结论尚未明确,时机尚不成熟,涉及“三华”同步电网项目暂不考虑;三是抓紧沟通协调已明确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各项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送端电源布局和受端市场空间,如山西到江苏直流特高压工程、榆横至潍坊交流特高压工程等,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您提出的将特高压交流工程作为国家能源发展的战略重点,纳入国家“十三五”能源电力规划的建议,我们非常重视。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国家整体能源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交流特高压课题研究成果,在“十三五”电力规划中认真研究,统筹考虑交流特高压的发展。

  您提出的将特高压作为开展经济外交的重点内容,带动我国电工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振兴民族工业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近年来,通过特高压工程建设,我国在交直流输电设备制造、关键技术研发、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我们积极支持电工装备制造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企业要求,继续加大政策导向和扶持力度,为国产特高压电网技术和装备“走出去”创造更好条件。

  感谢您对我国电力工业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