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7号(工交邮电类131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23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09-18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27号

  (工交邮电类131号)提案答复的函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特高压入鲁保障电力供应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特高压是指交流电压1000千伏、直流电压±80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技术。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中,结合国家整体能源布局,逐步探索特高压输电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6项,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3项,另有3项直流和4项交流项目正在建设。

  通过实践,各方对推广应用特高压直流技术基本达成一致,普遍认为特高压交流技术可行,但对其应用仍存争议,焦点集中在大规模应用特高压交流的安全性、必要性和经济性,尤其是建设“三华”(华北、华中、华东)同步电网的问题上。为全面深入论证应用交流特高压技术的必要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促进未来电网科学有序发展,我局已组织电力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等多方力量参与,确定了24个相关研究课题,重点研究特高压交流推广应用问题。

  考虑目前我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需求迫切,国家提出启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跨省跨区输电工程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经济带动力强,选择合适项目加快建设,近期可发挥投资带动作用,远期可提高电网适应性,增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为此,我局拟按照“预期明确、适度超前”原则,加大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一是对于满足“十三五”后期、“十四五”能源开发及跨区输送需要项目,适度提前建设。条件成熟一个,核准开工一个,及早发挥投资带动作用;二是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抓紧组织开展“三华”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相关课题论证。考虑到结论尚未明确,时机尚不成熟,涉及“三华”同步电网项目暂不考虑;三是抓紧沟通协调已明确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各项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送端电源布局和受端市场空间,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局提出了加快建设能源基地到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防控区域12条输电通道,计划新增7000万千瓦输电能力,总投资约1882亿元,建成后每年可减少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标煤消费超过1亿吨。2014年5月16日,我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2条重点输电通道建设的通知》(国能电力〔2014〕212号),请电网公司和有关单位抓紧实施通道建设相关工作。其中,涉及山东省的输电通道有3条,分别是陕北榆横至山东潍坊、锡盟至山东特高压交流工程,以及上海庙至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相关电力企业和地方政府抓紧开展工作,推进项目建设。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特高压电网发展规划目标和重要项目纳入国家能源规划、电力发展规划等国家规划,强化统一规划执行,加快推进特高压电网建设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我局正在进行全国“十三五”电力规划编制工作,下一步将结合国家整体能源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交流特高压课题研究成果,在“十三五”电力规划中认真研究特高压电网发展问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核准榆横~潍坊特高压交流和上海庙~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同意济南~枣庄~临沂~潍坊特高压交流工程和呼盟~青州特高压直流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

  目前榆横~潍坊特高压交流工程已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在建,上海庙~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我局已召开上海庙~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协调会,就工程建设方案、配套电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督促有关单位加快工程前期工作进度。待工程核准条件具备后,我局将按程序履行核准程序。同时,我局召开了东北电力外送直流工程论证会,并请咨询机构对工程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初步确定方案为内蒙古扎鲁特至山东青州±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工程各项工作。

  关于呼伦贝尔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和济南~枣庄~临沂~潍坊特高压交流工程,我局将结合我国特高压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及东北区域电网的电源建设进度、受端电网的电力市场需求及电价承受能力等因素,在国家“十三五”电力规划中统筹考虑,认真研究。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特高压输电通道的送端电源建设,促进电源与电网协调发展的建议,我局非常赞同。在特高压输电通道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我局非常重视送端配套电源的建设问题,在通道本体工作推进的同时,我局也同步开展了配套电源规模、接入系统方案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并委托咨询机构对各输电通道的配套电源方案进行整体评估论证。下一步,我局将协调各方,同步推动特高压输电通道的电网、电源建设,做到网源协调发展。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