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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804号(工交邮电类318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22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09-18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804号

  (工交邮电类318号)提案答复的函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特高压建设解决江苏能源供给与环境改善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特高压是指交流电压1000千伏、直流电压±800千伏及以上的输电技术。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电力科技创新与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科技进步,鼓励电网科技创新,支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作为远距离大容量输电的重要方式之一。在输电通道规划和建设中,结合国家整体能源布局,逐步探索特高压输电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成±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6项,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3项,另有3项直流和4项交流项目正在建设。

  通过实践,各方对推广应用特高压直流技术基本达成一致;对特高压交流技术应用仍存争议,焦点集中在大规模应用特高压交流的安全性、必要性和经济性,尤其是建设“三华”(华北、华中、华东)同步电网的问题上。为全面深入论证应用交流特高压技术的必要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促进未来电网科学有序发展,我局已组织电力企业、科研单位、高校等多方力量参与,确定了24个相关研究课题,重点研究特高压交流推广应用问题。

  考虑目前我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需求迫切,国家提出启动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跨省跨区输电工程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长、经济带动力强,选择合适项目加快建设,近期可发挥投资带动作用,远期可提高电网适应性,增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为此,我局拟按照“预期明确、适度超前”原则,加大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建设力度。一是对于满足“十三五”后期、“十四五”能源开发及跨区输送需要项目,适度提前建设。条件成熟一个,核准开工一个,及早发挥投资带动作用;二是遵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抓紧组织开展“三华”特高压交流同步电网相关课题论证。考虑到结论尚未明确,时机尚不成熟,涉及“三华”同步电网项目暂不考虑;三是抓紧沟通协调已明确的特高压输电工程各项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送端电源布局和受端市场空间,如山西到江苏直流特高压工程、榆横至潍坊交流特高压工程等,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你们提出的推进特高压建设,解决江苏能源供给问题,促进江苏生态环境改善,将加快发展特高压电网列入国家和江苏能源发展规划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结合全国电力流规划研究成果,我局提出了加快建设能源基地到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防控区域12条输电通道,并于2014年5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2条重点输电通道建设的通知》,督促电网公司和有关单位抓紧实施通道建设相关工作。12条通道中涉及江苏的包括淮南~南京~上海特高压交流工程,以及山西~江苏、锡盟~江苏特高压直流工程。

  淮南~南京~上海特高压交流工程、山西~江苏特高压直流工程已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开工,我局将督促电网公司加快工程建设。锡盟~江苏特高压直流工程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目前,国家电网公司拟将通道容量由800万千瓦提升至1000万千瓦。为此,我局已委托中介机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工程容量提升的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进行论证。我局将依据论证结论,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推进工程进展,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南京~徐州~连云港~泰州特高压交流工程属于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五交八直”特高压工程,我局已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待评估结论明确后,将按程序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程进展。目前,我局正在进行全国“十三五”电力规划编制工作,下一步将结合国家整体能源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交流特高压课题研究成果,在“十三五”电力规划中认真研究,统筹考虑江苏特高压电网发展。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