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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83号(工交邮电类158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21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07-14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283号

  (工交邮电类1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将鄯善县列入疆电外送750电源点建设规划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鄯善县煤炭以及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均十分丰富。我们支持鄯善县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2015年2月,我局印发了《关于新疆百里风区风电基地项目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国能新能[2015]53号),安排鄯善风区2020年前风电建设规模130万千瓦。此外,鄯善县位于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吐哈区,县域内主要有库木格格、艾丁湖等煤田。至目前,新疆尚未报来鄯善县境内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矿项目。待其报来相关矿区规划和煤矿项目后,我们将按照规定统筹研究办理。

  关于将750千伏电源点设在鄯善县。我们将结合当地煤炭资源,环境、水资源支撑能力,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受端电力市场发展以及全疆750千伏网架和外送通道情况等,在“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中统筹研究。

  感谢您对我国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