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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745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9-00224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9-07-15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74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氢的制备和氢能基础设施建设 氢是一种清洁的二次能源载体,需要从其他能源形式转化,将氢作为一种清洁的能源进行规模化开发利用,要统筹考虑氢的制备。氢的来源多样,可以利用可再生能源电解水、煤炭等化石能源重整、石化和钢铁等工业副产气的方法制取。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必须统筹考虑氢的运输和加注等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氢能供应和下游产业的多元化利用,依托重点示范项目,推进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关于氢能关键技术装备自主创新 氢燃料电池是氢能发展和利用的核心设备。我局高度关注并积极推动氢燃料电池的技术创新,在《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等中明确了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发展的目标和工作任务,推动大连化物所、武汉理工大学等单位开展氢燃料电池电堆、质子交换膜等关键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工作。下一步,我局将依托示范项目建设,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关键技术装备自主创新。 三、关于氢能和燃料电池标准体系建设 我局积极推动氢能和燃料电池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全国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燃料电池及液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制定了氢能领域国家技术标准80余项,行业标准40余项。我局还批复成立能源行业高温燃料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和熔融碳酸盐燃料电池技术及产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并下达了《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 单电池测试方法》等3项能源行业标准计划项目。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氢能标委会等加快建立系统全面的技术标准、认证等体系。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事业的关心和理解。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