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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76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9-0022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9-07-15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76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白城发展氢能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氢气作为能源管理

  氢能是当前世界上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方向之一,我局已组织开展氢能产业发展专题研究,针对氢能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定位等内容进行研究。在氢气管理方面,应急管理部认为,无论将氢气作为危化品还是能源管理,都应将安全作为氢能产业发展的前提。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应急管理部等部门,研究将氢能纳入能源体系管理,研究推动制定将氢气作为燃料管理的安全监管等体制机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二、关于给予电力调峰补偿

  储能是可再生能源调节和消纳的重要手段,具有多种技术路线,氢储能是其中之一。2017年我局印发《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研究建立储能补偿机制。目前国家电网和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已开展氢储能技术及其在新能源接入中的应用前期研究。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研究推动包括氢储能在内的储能产业发展。

  三、关于氢气与天然气掺烧

  氢气与天然气掺混是推动氢能应用的方式之一。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天然气掺氢相关技术研究,并组织国电投在辽宁朝阳开展天然气掺氢示范项目建设。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托示范项目研究天然气掺氢的相关技术规范,推动天然气掺氢产业发展。

  四、关于扶持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

  国家高度关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规划中均明确支持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示范应用,通过给予燃料电池汽车补贴、税收政策等支持,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破解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商业化难题,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示范运行,加快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不断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关于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等具体支持方式和政策期限问题,财政部将在政策研究中予以统筹考虑。

  五、关于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支持氢能开发利用

  目前,中央财政已通过节能减排补助资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对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氢能技术予以支持。发展改革委也积极推动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投资集团公司等40多家金融机构成立了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合作机制有关成员单位与东北地方政府联合发起成立了多只投资基金。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支持相关基金投入氢能开发利用相关领域。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事业的关心和理解。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