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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610号(工交邮电类192号)提案答复的函(国能提科技〔2018〕5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193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7-27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610号(工交邮电类192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科技〔2018〕5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科技部、国资委,现答复如下:

  氢气是一种来源丰富、可持续、高能量密度、用途广泛、安全绿色的能源及能源载体,被誉为21世纪最具有发展前景的二次能源,也是未来人类的理想能源之一。发展氢能是支撑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消纳的一条重要途径,燃料电池在运载工具、动力、分布式发电及储能等领域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我国一直非常重视氢能利用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成效显著。但与美、日、澳等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强国相比,我国还存在一些差距。有关情况如下:

  一、在政策制定和引导方面。氢能利用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已成为国家能源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国务院及相关部委纷纷出台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国务院先后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发〔2012〕22号)、《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及《“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2016年我局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2744号)及《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16〕1274号)。在上述规划中,都将加快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发展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并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布局开展氢的制取及储输、加氢站、氢燃料电池及氢燃料电池汽车等的核心关键技术及材料的研发示范与推广应用。

  二、在财政资金支持方面。“十二五”期间,科技部围绕氢能利用、氢燃料电池及氢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积极布局研发计划,安排财政资金支持了一批重大研发项目。如组织实施了“氢燃料电池”和“氢能分布式供能”主体项目,重点开展燃料电池核心关键技术和样机、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制氢关键技术和示范、电转气(P2G)技术及示范等的研发攻关,均取得阶段性成果。“十三五”期间,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我局积极与科技部等相关部门配合,经共同研究和论证,将“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及“新能源汽车”作为重点专项已列入“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财政资金予以支持。专项布局了氢燃料电池及氢燃料电池汽车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其相关重大项目也将陆续部署。

  三、在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平台搭建方面。我局委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牵头筹建了“燃料电池发电技术创新协作平台”,以此指导相关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咨询机构、金融机构等单位进行合作创新,促进资本与技术深度融合,推动燃料电池发电技术、政策和标准研究。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托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研发能力处于国内领先的研发单位,围绕氢能及燃料电池的关键技术、装备、材料、工艺等,积极开展氢能及燃料电池产学研一体化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目前,已搭建燃料电池及氢能源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国家重点实验室、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系统国家工程实验室、材料复合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有色金属新能源基础制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国家级技术创新研发平台,有力支持了氢能及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国资委支持国家能源集团牵头、东方电气集团等央企联合,发起设立了“中国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创新战略联盟”,致力推动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在推进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化发展方面。一是加快推进氢能与可再生能源消纳统筹发展,支撑可再生能源大规模消纳。“十二五”期间,科技部在“氢能分布式供能”主体项目中,组织开展了“基于可再生能源制/储氢的70MPa加氢站研发及示范”及“风电直接制氢及燃料电池发电系统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重大项目研发和示范。“十三五”期间,科技部启动“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重点布局氢的绿色大规模制取、氢的大规模储存和输运、氢利用安全技术及燃料电池发电技术等研发示范及应用推广应用。二是加快推进燃料电池发展。我国PEMFC的研究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可研制从几十瓦到几十千瓦级PEMFC电堆;FCV汽车进入商业化示范及量产,佛山、云浮两地有示范运营;已有百余套燃料电池备用电源投入使用。

  五、在对外合作交流方面。为充分利用国际资源,深入参与全球科技创新,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推进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创新发展。第一,将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作为对外合作交流的重点领域,持续参与国际能源署(IEA)和国际氢能伙伴计划(IPHE)相关活动,鼓励国内研发单位和国外技术先进单位合作,学习引进先进技术。第二,积极参与国际氢能领域标准化相关工作,引进对接国际氢能标准体系,努力扩大我国在国际氢能领域标准制定上的话语权,不断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由我国牵头制定的《变压吸附分离提纯系统》(ISO/19883:2017)国际标准中,已有3项转化国际标准。第三,积极参与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在充分考虑各方条件和需求等的基础上,努力将氢能及燃料电池产品纳入合作范围。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做好已颁发各项规划的落实。继续落实好《中国制造2025》《“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汽车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积极开展氢的制取和储运、加氢站、氢燃料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的技术创新攻关,突破氢能利用全链条技术。积极开展氢能利用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制氢、氢气储运、燃料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落实建成一批国家级创新示范项目,积极推动先进产能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装备国产化水平。

  (二)继续加强对技术创新平台的支持。将继续加大对国家重点氢能利用及燃料电池技术创新平台创新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创新资源融合,深挖创新潜能,增强创新能力,争取在氢能利用及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上,早日实现新材料、新工艺及核心关键技术装备的重大突破,引领国际先进水平,不断提升氢能利用及燃料电池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化水平。鼓励开展氢能社会示范区、氢能特色小镇等示范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创新发展上积极探索和先行先试。

  (三)继续加大对技术创新的资金支持。“十三五”期间,依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新能源汽车”及“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在保障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开展好动力电池与电池管理、电机驱动与电力电子、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插电/增程式混合动力系统、氢的绿色大规模制取和储运及燃料电池发电技术等围绕氢能利用创新链部署的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根据产业发展需求,适时启动其他氢能及燃料电池项目,由财政资金予以支持。

  (四)继续大力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化发展。加速推进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化发展进程,充分利用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级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中占比的建议等。研究扩大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赠送范围,根据外方需求及技术可行性,纳入更多的氢能及燃料电池产品。研究通过税费减免、政府专项补助金及鼓励公共领域优先采购国产氢能及燃料电池产品等政策,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产品应用;进一步完善制氢、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加氢站布局规划等规划研制工作;充分利用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机制,大力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在国防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五)继续加强国际合作,推进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创新发展。抓住全球创新资源加速流动和我国经济地位上升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好国际资源,深入参与全球科技创新治理,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推进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创新发展。加强技术引进和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全球布局创新网络,或按照国际规则并购、合资、参股国外氢能有关的创新型企业和研发机构;鼓励外商及跨国公司等在中国设立研究中心,实现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