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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855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科技〔2018〕136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8-00185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8-07-20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855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科技〔2018〕136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辽宁省燃料乙醇基地,为京津冀地区推广使用乙醇汽油提供保障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生物燃料乙醇是可再生液体燃料和绿色、优质汽油组分。发展生物燃料乙醇,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对于优化我国能源结构、推进清洁低碳能源来源多元化、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支持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我国在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划方面为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关于尽快编制全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布局方案,支持铁岭市建设燃料乙醇生产基地。近年来,东北地区玉米等粮食品种出现阶段性过剩和库存积压问题,亟需寻找稳定、可控的消纳途径。为充分发挥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对优化能源结构、调控粮食市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农村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我局于2017年8月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原农业部等十五部委印发了《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乙醇汽油,基本实现全覆盖。 为落实好《实施方案》,我局在各省(区、市)政府及有关能源企业报送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规划和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方案的基础上,已基本编制完成《全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总体布局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布局方案》),目前正在履行审批程序。 在编制《布局方案》时,我局已充分考虑辽宁省发展生物燃料乙醇产业的诉求和所具有的交通物流优势等因素。《布局方案》拟提出给相关省(区)粮食燃料乙醇产能建设规模的安排,具体项目由各省(区)自行确定,并纳入本省(区)依据《布局方案》编制的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规划。 二、关于推进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市场化改革。我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始于“十五”初期。为解决大量“陈化粮”处理问题,改善大气及生态环境质量,调整能源结构,经国务院同意,我国先后启动了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试点和扩大试点工作。经过十几年发展,试点初期确定的拉动农业、保护环境、替代能源三大战略初见成效,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显著,形成以“核准生产、定向流通、封闭推广”为特征的发展模式,为进一步推广车用乙醇汽油奠定了基础。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宏观环境不断变化,原有推广模式面临挑战,亟需调整完善。为此,《实施方案》提出:“在保障生物燃料乙醇存量供应现有目标市场基础上,稳妥推进增量供应市场化进程”。目前,我局正在组织开展生物燃料乙醇行业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研究制定工作,力争尽早出台实施。 感谢你们对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的关心。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