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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620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科技〔2018〕102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18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7-19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620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科技〔2018〕102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氢气是一种来源丰富、可持续、高能量密度、用途广泛、安全绿色的能源及能源载体。氢能有助于解决目前人类面临的能源危机、生态环境制约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一系列问题,被誉为21世纪最具有发展前景的二次能源,也是未来人类的理想能源之一。氢燃料电池汽车是新能源汽车的一种,具有无污染、续航里程长、燃料加注时间短等优点,发展潜力及市场前景很大。我局一直非常重视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发展,不断加强对相关技术装备的研发支持力度,为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与美、日、澳等氢能及氢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强国相比,我国还存在一些差距,许多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关情况如下:

  一、在政策制定和引导方面。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发展已成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发〔2012〕22号)、《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及《“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中,都将加快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作为重要内容之一。我局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规划,不断加强对氢燃料电池汽车发展的政策指引。2016年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2744号)、《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发改能源〔2016〕513号)、《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16〕1274号),在规划中都把氢能利用及氢燃料电池汽车列为重点任务之一,积极布局开展氢气制取和储输、加氢站、氢燃料电池及氢燃料电池汽车等的关键技术装备及材料的研发攻关及示范推广。

  二、在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平台搭建方面。前期,我局依托研发能力处于国内领先的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校,围绕氢能及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关键技术、装备、材料、工艺等,积极开展产学研一体化创新研发平台建设。目前,已搭建国家能源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等一批国家能源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并以这些平台为基础,整合创新资源,聚集创新人才,形成创新合力,强化氢能及氢燃料电池汽车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技术创新突破,有力支持了的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发展。另外,我局委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牵头筹建了“燃料电池发电技术创新协作平台”,以此指导相关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咨询机构、金融机构等单位进行合作创新,促进资本与技术深度融合,推动燃料电池发电技术、政策和标准研究。

  三、在科研计划及资金支持方面。“十三五”以来,我局继续高度重视氢能利用及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推广工作,并以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为基础,会同相关部委,围绕氢能关键技术、氢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安全技术等相关领域,积极布局研发计划,共同研究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由财政资金予以支持。在重点专项中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的研发和示范”及“大规模风(光)电解水制氢/输氢技术与应用示范”等课题研究。

  四、在对外合作交流方面。为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发展,我局积极开展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国家合作和交流中,我局将氢能技术及氢燃料电池技术相关研究作为对外合作和交流的重点内容,持续参与国际能源署(IEA)和国际氢能伙伴计划(IPHE)相关活动,并鼓励国内研发单位和国外技术先进单位合作,学习引进先进技术。

  五、下一步工作

  为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发展,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部门协同,继续做好各项规划落实。在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统筹协调政策的基础上,做好相关规划落实,加快推进氢能技术及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的创新发展。一是继续落实好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二是落实好我局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三是协同落实好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汽车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科技部印发的《“十三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规划。

  (二)继续加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作用。继续强化对国家能源研发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的管理,加大对技术创新平台创新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使创新平台更好地凝聚创新人才,融合创新资源,增强创新动力,提升创新能力;大力支持创新平台紧紧围绕氢气的制取及储运、氢燃料电池,以及加氢站安全技术等制约氢能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瓶颈技术问题,集中力量进行研发攻关,早日实现新材料、新工艺及核心关键技术装备的重大突破,加快推进氢能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三)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实施。“十三五”期间,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与相关部门和专项承担单位积极配合,大力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及“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的实施,突破制约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氢燃料电池质子交换膜、贵金属催化剂,以及加氢站安全技术等卡脖子技术。

  (四)多措并举,继续大力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发展。一是继续充分利用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级联席会议制度,提出开展加氢站布局规划研制、进一步完善制氢及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加强氢能利用安全知识普及教育等意见和建议,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应用。二是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创新发展上积极探索和先行先试,建设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社会示范区。

  (五)继续加强国际合作,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创新发展。抓住机遇,继续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加强技术引进和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氢燃料电池汽车海外研发中心,或按照国际规则并购、合资、参股国外氢燃料电池汽车有关的创新型企业和研发机构;鼓励外商及跨国公司等在中国设立氢燃料电池汽车研究中心,实现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充分利用国际资源促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加快产业化发展。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