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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516号建议的答复(国能建科技〔2018〕101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8-00181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8-07-19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516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科技〔2018〕101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国进入“氢能经济”时代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氢气是一种来源丰富、可持续、高能量密度、用途广泛、安全绿色的能源及能源载体。氢能有助于解决目前人类面临的能源危机、生态环境制约及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一系列问题,被誉为21世纪最具有发展前景的二次能源,也是未来人类的理想能源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加大投入来开展氢能利用研究,并取得一系列实质性成果。我国氢能利用研究起步较早,氢能最早应用于航天,也取得较大进展,但与世界氢能利用技术强国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我局一直非常重视氢能利用,有关情况如下: 一、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十二五”的基础上,进入“十三五”以来,我局不断加大对氢能利用的政策支持力度,相继印发《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发改能源〔2016〕513号)、《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16〕1274号)和《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2744号),以及《能源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国能科技〔2016〕397号)等一系列规划,在规划中都把氢能利用列为重点任务之一。如在《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中,明确把“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作为能源技术革命的15大革命性技术创新之一,把“氢的制取、储运及加氢站”“先进燃料电池”确定为战略突破方向;在《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在大规模制氢、储氢等领域,建设一批创新示范工程;在《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中,计划开展百万千瓦级PEMFC电池及百千万至兆瓦级SOFC电池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示范及推广应用。 二、认真筹划搭建技术创新平台 前期,我局依托中石油、中科院、北京化工大学等在氢能利用领域研发能力处于国内领先的重点企业、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围绕氢能利用的关键技术、装备、材料、工艺等方面,搭建了“国家能源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国家能源太阳能热发电技术研发中心”“国家能源风力发电研发中心”等能源研发中心,支持开展先进高效低耗制氢技术、先进储氢材料及技术装备,以及氢燃料电池等方面的研发工作。目前,上述国家能源研发中心的各项研究进展顺利,都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另外,我局委托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牵头筹建了“燃料电池发电技术创新协作平台”,以此指导相关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咨询机构、金融机构等单位进行合作创新,促进资本与技术深度融合,推动燃料电池发电技术、政策和标准研究。 三、积极配合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示范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精神,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经共同认真研究和论证,将“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及“新能源汽车”作为重点专项已列入“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财政资金予以支持。专项重点支持开展“大规模风(光)电解水制氢/输氢技术与应用示范”“管道输氢的关键技术及装备”及“氢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技术”等的研发及示范。 四、下一步的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继续落实好各项规划。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强化部门协同合作,加强政策统筹协调,积极做好相关规划落实。一是落实好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规划。二是落实好我局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三是配合落实好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汽车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科技部印发的《“十三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规划。 第二,充分发挥创新平台作用。继续强化对国家能源研发中心等技术创新合作平台的管理,加大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力度,使创新平台更好地凝聚创新人才,融合创新资源,增强创新动力,提升创新能力;大力支持创新平台紧紧围绕氢气的制取及储运、氢燃料电池,以及加氢站安全技术等制约氢能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瓶颈技术问题,集中力量进行研发攻关,早日实现新材料、新工艺及核心关键技术装备的重大突破,加快推进氢能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第三,积极配合做好重点专项实施工作。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与相关部门和专项承担单位积极配合,大力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及“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的实施,突破卡脖子的关键技术难题。 第四,继续加强国际技术创新合作。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推进氢能利用技术创新发展。通过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加强技术引进和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或按照国际规则并购、合资、参股国外有关的创新型企业和研发机构;鼓励外商及跨国公司等在中国设立研究中心,实现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加快促进氢能及氢燃料电池产业化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18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