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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098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7-0028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7-09-04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4098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宁夏建设清洁能源化工基地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建设神华宁煤煤炭间接液化二期项目

  我局于2017年2月印发了《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国能科技[2017]43号,简称《规划》),已将神华宁煤400万吨煤炭间接液化二期项目列为储备项目。项目单位要抓紧开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如条件已具备,按照《规划》要求,应先向我局申请调整列为《规划》新建项目,再按国家规定履行核准程序。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于2016年12月28日对神华宁煤一期项目建成投产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服务,支持神华宁煤二期项目尽早核准并开工建设、投产。

  二、关于支持将宁东基地作为PX生产基地布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PX等石化产业健康发展的专题会议精神,目前发展改革委正开展《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评估调整工作,并已下发通知请地方和中央企业报送PX等石化产业相关项目建设规划材料。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根据上报的材料,结合市场、资源等因素,在《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调整工作中进行认真研究,统筹考虑。

  三、关于支持宁夏与沙特基础工业公司(沙比克公司)合作建设煤化工项目

  2016年6月,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发展改革委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宁夏与沙比克公司合作建设煤化工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2017年4月,该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即将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批工作。

  四、严格落实相关规划、环评的要求

  发展改革委一贯积极支持宁夏煤化工产业发展,已将宁夏宁东作为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列入了《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建议请宁夏自治区做好相关工作:一是按照《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要求,编制好宁东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开展规划环评和水资源论证,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二是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有序推进建设,统筹考虑全区“十三五”能耗总量目标和产值能耗降低率目标,确保完成“双控”目标。三是做好项目节能审查,严把能效关,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用能设备要达到一级能效标准。

  环境保护部支持宁东基地在符合自身区位特点、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发展。2013年9月,环境保护部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指出宁东基地所在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水资源短缺、大气环境承载能力有限,大规模煤电、煤化工产业发展将进一步加大区域水资源供需矛盾和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区域生态环境功能的维护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等目标实现的难度也将进一步加大。2014年3月,环境保护部在《关于<宁东煤电基地科学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中提出:区域煤炭产能须控制在1亿吨/年的水平,应综合考虑煤炭上下游产业结构,进一步均衡煤电、煤化工等相关产业发展规模;区域现状用水已超出国家核定的水资源分配量,应采取高度节水措施,优先保障生态用水和生活用水;强化区域削减措施落实,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全面提升区域内煤炭、煤化工等相关产业污染防治水平和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快基地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等。针对上述审查意见,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在规划目标中明确到2020年SO2、NOX排放总量分别在现状基础上减少50%、40%,实现基地环境空气质量逐年好转;修编《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总体规划》,取消原规划的283万吨/年煤制二甲醚、4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将煤制烯烃项目规模由310万吨/年调减为50万吨/年,煤制化肥(尿素)规模由160万吨/年调减为70万吨/年,以减少区域煤炭资源消费3278万吨/年,减少区域水资源需求量16272万立方米/年。以上工作,为宁东基地发展铺设了科学发展道路,腾出了资源环境承载空间。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与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门和宁夏当地政府等加强沟通,做好服务工作,督促落实相关规划、环评要求,支持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推动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感谢您对能源化工事业发展的关心。

  

国家能源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