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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67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7-00214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7-07-13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67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在黑龙江省布局建设燃料乙醇生产基地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生物燃料乙醇是可再生液体燃料和绿色、优质汽油组分。发展生物燃料乙醇,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对于优化我国能源结构、推进清洁低碳能源多元化、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支持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国家在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划方面为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关于支持黑龙江燃料乙醇生产基地建设及市场消纳。近年来,东北地区粮食库存积压问题严重。黑龙江省作为粮食生产大省,玉米等粮食“去库存”任务更加艰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适当扩大东北地区燃料乙醇生产规模”的要求,在全面评估我国历经十余年车用乙醇汽油使用试点的基础上,结合东北地区未来一段时期库存陈粮消化形势,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下一步,待该方案出台后,我局将会同相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统筹研究论证在东北地区新增燃料乙醇产能规模问题,并做好燃料乙醇市场消纳的协调工作。

  二、关于对东北玉米主产区放开深加工产业政策。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精神,推动项目备案统一管理,同时针对目前玉米供过于求的情况,鼓励企业扩大玉米深加工产能,消化库存玉米,今年4月,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废止(关于玉米深加工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7]627号),取消了新建玉米深加工项目备案减量或等量淘汰的原则要求,对扩大玉米深加工产业发展、消化玉米库存将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国家将加强玉米深加工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做好行业发展调控工作,促进玉米供需平衡。

  三、关于建立长效联动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库存粮食消化的决策部署,销售给燃料乙醇企业的库存粮食价格已综合考虑燃料乙醇销售价格、燃料乙醇生产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中央财政曾对国家定点生物燃料乙醇生产企业给予弹性补贴,按照企业消耗成本、工资及费用、副产品收入等因素综合确定。随着产业发展、成本下降,我国燃料乙醇产业已逐步实现市场化。根据既定政策,中央财政对粮食燃料乙醇的补助也已于2016年到期。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和企业,本着兼顾产业链各方合理利益的原则,研究调整燃料乙醇价格机制,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生物燃料乙醇产业的关心。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国家能源局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