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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94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7-0017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7-07-21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946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京津冀地区清洁能源推广使用力度,逐步缓解大气污染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然要求。我局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积极推动化石能源清洁化、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发展,不断提升能源效率和优化能源结构。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重点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将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2016年,我局制定出台了《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目标任务。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方面,2020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50亿吨标准煤,“十三五”期间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5%以上。能源结构优化方面,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55%以上。能源发展环保低碳方面,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8%。能源行业环保水平显著提高,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显著降低,具备改造条件的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经过多方不断努力,“十二五”期间,我国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比重分别提高2.6和1.9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比重下降5.2个百分点,清洁化步伐不断加快。水电、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和核电在建规模均居世界第一。非化石能源发展装机比例达到35%,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世界的40%左右。2016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2%,比2015年下降2.0个百分点;水电、风电、核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占比达到19.7%,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抓好能源“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和落实,促进能源行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持续改善全国空气质量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强调,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

  为落实第14次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按照中央财办部署,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编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形成初稿。《规划》的核心目标就是要提高清洁取暖比重,以清洁供暖替代散烧煤供暖,减少散烧煤消费。围绕这一目标,《规划》提出了天然气供暖、电供暖、地热供暖、生物质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清洁燃煤集中供暖等7类拟推进实施的清洁供暖方式,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并初步研究了价格机制、资金支持、电力直接交易、能源供应保障、供暖体制机制改革、技术装备升级等配套保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单位抓紧修改完善《规划》初稿,尽快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争取于今年上半年报国务院审定后印发出台。

  三、关于重点地区煤炭替代

  一是加快“煤改电”地区配电网建设。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了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和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实施一年来,在电采暖领域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京津冀重点区域率先启动了“煤改电”,2016年配套电网建设投资约46.7亿元,支撑北京南部四区、天津武清以及河北保定、廊坊等地区的电采暖,涉及居民用户22.4万千瓦。二是加强输电通道建设。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们规划建设了加快建设能源基地到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防控区域12条输电通道,计划新增7000万千瓦输电能力,总投资约1880亿元,建成后每年可减少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标煤消费超过1亿吨。12条通道中有6条向京津冀地区送电,将增加京津冀地区受电能力约2000万千瓦。其中,辽宁绥中电厂改接华北工程,锡盟至山东、蒙西至天津南特高压交流工程已建成投产;榆横至潍坊特高压交流工程,山西盂县电厂至河北输电工程,陕北锦界府谷电厂扩建至河北南网输电工程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在建。同时,为提高京津冀电网“西电东送”能力,满足京津冀负荷中心负荷发展需要,完善区域电网网架结构,我们规划建设一批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如河北张南~北京昌平Ⅲ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北京房山~天津南蔡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我们将持续督促电网公司加快推进工程各项工作,力争尽早投产发挥作用。三是加强重点地区“煤改气”气源保障工作。2016年冬季采暖季,积极督促协调“宝香西”项目、港清三线、安平增压站等重点工程建成投产,同时积极推动中海油浮式LNG管道连接天津城市管网(接驳线)项目、中石化天津LNG外输管道及其接驳线项目建设,确保了京津冀地区供气平稳。

  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加快推动京津冀地区“煤改电”配电网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支撑电供暖发展。一是推动配电网建设改造升级。重点对实施电采暖可能出现电网“卡脖子”的线路,优先纳入改造计划并实施升级改造,消除制约电供暖的瓶颈。二是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切实提高城乡电网的智能化水平,引导用户科学用能,实现电网与用户的互动服务,积极参与需求响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三是多方开拓“煤改气”气源,提高管道输送能力。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出台《北方地区清洁供暖加强煤改气天然气供应保障总体方案》,明确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为重点的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气源保障重点项目布局规划和保障措施等。以河北为重点,推动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京津冀及周边等大气污染重点地区“煤改气”融资和优惠信贷支持。

  四、有关煤炭清洁化治理

  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完善商品煤质量标准体系,规范煤炭流通体制,健全商品煤质量监管体系。通过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引导煤炭企业提高煤炭洗选比例,促进商品煤质量和洗选水平提升。

  下一步,一方面,我们将继续加大《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力度,加强商品煤质量跟踪监测,做好政策实施的后评估。加强商品煤质量的管理,抑制不合标准的劣质煤炭的使用和进口。会同有关部门赴重点地区调研,了解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出对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完善商品煤质量标准体系,规范煤炭流通体制,健全商品煤质量监管体系。提高煤炭质量和利用效率,降低对大气环境污染。另一方面,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多举措推动散煤清洁化治理。继续做好优质煤供应保障工作,坚持散煤减量替代与清洁化替代并举、疏堵结合,配合地方政府通过落实优质煤源、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先进民用炉具、制定标准、加强监管等措施推动散煤清洁化治理。同时,积极配合环保部对相关工作进行跟踪,持续抓好工作落实。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事业的关心。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国家能源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