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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73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17-0012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7-07-14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739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新能源产业互联网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互联网+”智慧能源(以下简称能源互联网)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能够极大地促进清洁、低碳能源发展,特别是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建议中提出的新能源产业互联网概念,属于能源互联网的范畴。

  考虑到能源互联网领域相关技术、模式及业态尚处于探索阶段,计划采取先开展试点示范、后推广应用的模式,确保能源互联网建设稳妥有序、取得实效。我局通过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科技〔2016〕20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首批“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7〕20号),确定了首批55个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后续我局将组织社会各界专业力量对示范项目进行综合评议并持续辅导,共同保证项目示范引领作用的充分发挥。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5点建议,我们逐一答复如下:

  一、强化统筹协调,完善扶持政策方面。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设立能源互联网专项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切实推动行动的贯彻落实。各地发展改革(能源)、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牵头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能源互联网行动落实方案,因地制宜,统筹谋划,科学组织实施,杜绝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务实有序推进能源互联网行动。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有关部门以电力、油气、价格、投融资等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围绕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从行业准入、价格机制、互联互通等方面研究了相关配套措施,在电力体制配套改革中为“互联网+”智慧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发展预留了空间。此外,进一步拓宽能源互联网建设投融资渠道,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智慧能源领域,加快能源市场开放和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进程,有效提高能源领域公共服务水平。

  二、推动关键技术研发与创新方面。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发改能源〔2016〕513号),围绕支撑我国能源技术革命的15大重点领域,部署了139项创新行动。其中,在能源互联网这一重点领域,部署了能源智能生产、智能传输、智能消费、需求侧响应、能源大数据应用等10项创新行动,明确了技术发展路线图和示范应用任务,计划于2020年初步建立能源互联网技术创新体系,能源互联网基础架构、能源与信息深度融合及能源互联网相关应用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并实现示范应用。

  三、完善新能源产业互联网标准体系方面。我局已组织能源和信息行业专家开展能源互联网标准体系专题研究,初步形成了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和行动路线,启动了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工作,为构建能源互联网标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积极推进能源互联网能源标准国际化工作,目前,我国已成为国际电工委员会智慧能源系统委员会的正式成员国,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为技术对口单位。

  四、创新新能源市场交易模式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发了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有效服务于电力用户和宏观经济监测分析,并已在北京、上海、苏州、唐山、佛山等地开展试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用电负荷不断完善峰谷分时电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研究出台可中断电价和高可靠性电价。同时,在总结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五、加快新能源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落地方面。大学生是创新创业的主力军。鼓励大学生在新能源产业互联网领域创业,是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潜能的重要渠道,也有利于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国家高度重视促进大学生创业,近年来出来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提出了一些列新举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服务支持。一是提供资金支持。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给予最长3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鼓励地方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二是加强创业服务。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组织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等成立创业导师团队,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三是开展创业培训。针对大学生创业群体特点,编制专项培训计划,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教育培训机构、企业行业协会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并提供培训补贴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措施,改进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更好助力大学生在新能源产业互联网领域创新创业。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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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单位: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国家能源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