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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19号(工交邮电类413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5-0030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5-08-26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19号

  (工交邮电类4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自主创新煤气化技术,实现煤的清洁利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支持煤气化技术自主创新及产业化。煤气化技术是煤炭清洁高效转化的核心技术。我们一直高度重视煤气化技术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化,设立了国家能源煤气化技术研发中心,支持兖矿集团、华东理工大学、航天长征化工工程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新奥集团等单位成功开发出四喷嘴水煤浆气化、航天炉、云煤炉、地下气化等一系列自主技术,在国内大型工程上得到成功应用,部分技术畅销国际市场。我国在这些技术的大型化、工程化、产业化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但相应的基础研究、原始创新、持续开发能力还相对薄弱。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已有条件,调动国内外科研力量,支持能源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催化气化、加氢气化等新型气化技术的研发。

  二、研究制定规划,明确战略定位。根据国家能源“十三五”规划的工作安排,我们正在开展煤炭深加工(包括煤制气)专项规划的研究工作。我们将认真总结近年来产业发展的经验教训,分析、研判国内外先进洁净煤技术发展趋势,找准煤炭深加工在构建我国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中的战略定位。在此基础上,按照能源革命和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科学定位、合理布局、严格准入,重点围绕提高能效、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加强系统优化集成等开展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突破技术装备瓶颈,破解体制机制难题,增强油气保障能力,抢占能源革命制高点,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之路。

  三、完善准入标准,加强行业监管。我们将组织行业内企业、设计、建设单位进一步推进行业标准化工作。一是对新建示范项目能效、能耗、水耗等关键技术指标提出明确要求,促进产业高标准、高水平发展。二是研究制定煤化工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是研究制定产品标准,保障煤基能源和化学品质量。四是研究制定设计规范。推进设计、建设的标准化、系列化,降低工程造价。我们还将转变目前强调事前审批、后续监管薄弱的现状,充分发挥新的国家能源局监管职能和力量,对项目违规建设、示范任务落实情况、煤化工产品质量、生产运行等进行全方位监管,将监管结果及时形成报告,向社会或相关单位发布,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