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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384号建议的答复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19-00335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9-07-09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384号建议的答复

  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增强甘肃综合能源基地优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甘肃省煤炭、油气和可再生能源资源种类齐全,河西走廊地区风能、太阳能资源非常丰富,陇东地区是重要的区域能源基地。统筹开发甘肃省能源资源,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油气勘探开发,建设多能互补的综合清洁能源基地,对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国家能源战略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加强电力调峰能力建设

  甘肃省新能源发展较快,同时弃风弃光问题也比较突出,已经制约了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发展。国家积极支持甘肃省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统筹发挥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下一步,我局将协调推进已纳入规划的昌马抽蓄电站开工建设,支持甘肃省开展抽水蓄能选点规划调整,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技术依据的通知》提交相关材料后,尽快按程序开展后续工作。

  二、关于金武地区建设100%可再生能源外送基地

  我局积极支持甘肃省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和外送,“十一五”以来先后实施了酒泉一、二期等风电基地,完善750千伏主网架,建成酒泉—湖南直流输电通道,明确要求在建的青海—河南直流初期搭送甘肃省部分富余电力,推动新能源外送消纳。下一步,我们继续支持金昌武威地区及甘肃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外送,以落实消纳市场为前提有序推进金武地区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优先利用已建成的酒泉—湖南直流和在建的青海—河南直流扩大可再生能源外送规模,结合“十四五”能源规划统筹研究论证可再生能源外送通道建设方案和时序。

  三、关于改革油气勘查开采体制

  国家积极支持中石油、中石化与地方企业在甘肃陇东地区成立合资、独资公司,创新合作方式,加快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投入,提升陇东地区油气产量。自然资源部正在牵头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油气勘查开采管理改革的有关文件,进一步推动放开市场准入,允许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油气资源上游勘探开发,鼓励通过混合所有制或股权合作等方式投资国内油气勘查开采项目,加大油气勘查开采投入,加快油气发现和开采。

  四、关于协调解决油气勘探开发项目用地问题

  甘肃大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需要切实加强保护,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国家有关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的重要批示精神,依托煤电油气运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油气勘探开发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于陇东油区违法用地问题,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加快办理相关用地预审工作。

  五、关于建设国家石油储备基地

  我国石油储备规模与世界其他主要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建设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完善石油储备体系,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开展相关规划研究工作,推动建立完善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及石油消费量、进口量相适应的石油储备体系。

  感谢您对我国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