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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601号(资源环境类150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19-00156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9-08-30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601号

  (资源环境类150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抓住能源革命的五个着力点深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抓住用户消费“电气化”的着力点,加快建设能源消费友好型生态的建议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建议。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持续向纵深推进,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广度、深度也在不断拓展。今年上半年,全国累计完成电能替代约98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9%。截至6月底,我国累计建成充电桩100.2万个,已建成全球最大规模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上半年,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增长126.9%,港口岸电用电量增长316.9%,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业用电量增长18.6%。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电能替代,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居民采暖、生产制造、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电能替代,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加强科技研发和产业培育,探索创新商业模式,不断提升我国电气化水平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提高人民群众用电服务质量,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关于抓住生产供应“清洁化”的着力点,加快建设能源供给绿色型生态的建议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建议。随着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深入推进,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持续提升,截至6月底,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的发电装机中,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37.2%,比去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成效显著,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机制,发布2018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2019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启动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全国分省区新能源消纳情况按月监测、按季评估、按年预警。明确扎鲁特—青州、青海海南州特高压外送通道配套的可再生能源规模。上半年,全国弃风率4.7%,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弃光率2.4%,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壮大清洁能源产业,进一步做好清洁能源消纳工作,不断强化能源送出和消纳保障。认真落实好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动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和试点工作,大力推动新能源技术进步,降低行业发展对国家补贴的依赖,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抓住开发技术“智能化”的着力点,加快建设能源技术智慧型生态的建议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建议。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的时期,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能源领域持续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核电、非常规油气、燃气轮机等一批关键技术装备取得突破,煤电节能和超低排放、煤炭深加工、大型水电、电网、能源发电等技术进入国际领先行列。“互联网+”智慧能源、多能互补等示范工程启动建设,智能电网、电动汽车、大规模储能等领域创新日趋活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集中攻关一批、示范试验一批、应用推广一批“三个一批”发展路径,紧扣智能化的时代主题,持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夯实技术创新基础,集中力量突破重大关键技术瓶颈,着力构建常规与非常规、化石与非化石、能源与化工、以及多种能源形式互相转化的多元化能源技术体系。同时,不断培育壮大能源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与能源产业深入融合,为能源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强劲活力。

  四、关于抓住体制机制“市场化”的着力点,加快建设能源体制合理型生态的建议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建议。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体系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必要前提。近年来,国家能源局着力推进能源市场体系,取得积极成效。目前,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初步建立,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能源治理方式由项目审批为主向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监管、服务并重加快转变。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出台《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加快我国现代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步伐。酝酿多年的油气体制改革历史性开启,按照油气体制改革任务要求,制定出台《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行为,推动构建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进一步理顺能源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不断完善能源网络环节定价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能源立法,深入依法依规行政,不断完善能源法治体系。

  五、关于抓住资源配置“全球化”的着力点,加快建设国际能源命运共同体的建议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建议。深化能源国际合作,开拓高质量能源供应渠道,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必要途径。近年来我国能源国际合作不断走深走实,中巴经济走廊项目稳步推进,与多个国家电力互联互通不断加强,能源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海外油气合作项目不断加强,开放条件下的油气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巩固提升。核电项目“走出去”深入推进,成为代表中国重大技术装备实力的亮丽名片,电网、水电以及新能源发电等技术装备,已经在国际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推动建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对外发布《“一带一路”能源伙伴关系合作原则与务实行动》,在国际能源舞台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深化能源资源和产能合作,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重点国家和地区双边能源合作,积极发展全球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参与和引领全球能源治理。同时,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密切跟踪形势发展,加强分析研判工作,妥善应对和处理影响能源国际合作的“卡脖子”问题。

  感谢您对我国能源事业的关心。

  

  国家能源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