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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国家能源局2017年能源规划实施评估专项工作招标公告
索引号: 000019705/2017-0023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7-09-22
 

  国家能源局2017年能源规划实施评估

  专项工作招标公告

    为推进能源规划评估工作科学化,提高评估质量,推动规划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财政部有关规定,国家能源局拟开展2017年度能源规划实施评估专项任务公开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经审查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多家单位可联合申报。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圆满履行工作任务能力,在近5年内任何合同中不存在违约、诉讼等现象。

  2、投标人应具备专项工作内容要求的相关资质、经验和工作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三)评估工作基本要求

  评估工作要求方法科学,评估内容全面,评估结论客观公正,对推进能源规划实施和动态调整有借鉴和指导价值。评估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资助,评估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评估成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力,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日期为准),请选择可在10月13日前送达的邮递方式,晚到恕不受理。

  2、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如实填写《国家能源局能源规划实施评估专项工作申报书》,提出规划实施评估思路、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工作进度安排、评估成果转化目标及转化形式。申报书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国家能源局(详细地址见附件1),并发送电子邮件。

  二、工作内容及有关要求

  详见附件1,申报主体、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申报。

  三、工作执行时间

  (一)工作执行时间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

  (二)我局将在10月下旬左右发布专项工作入选公告,请关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

  附件:

    1. 能源规划实施评估专项工作内容及有关要求

  2. 国家能源局能源规划实施评估专项工作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