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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893号建议的答复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19-0025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9-07-24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893号建议的答复复文摘要

  现行《电力法》于1996年颁布实施,与目前电力行业的发展实际已有许多不相符之处,与中央确定的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和电力市场化改革措施也有不协调的地方。《电力法》修订贯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确立的市场化改革方向,重点是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则,建立开发有序、竞争充分的电力市场体系,规范电力交易行为,完善电力市场监督管理。同时,着重落实电价改革的要求,实行市场形成价格与政府定价相结合的原则,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主要由市场形成,输配电价由政府制定。

  国家能源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