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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汛期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油储[2018]64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18-00088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18-04-16
 

  

  国能综通油储[2018]64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

  2018年汛期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2018年汛期将至,为切实做好今年汛期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有效防范遏制汛期管道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当前管道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近两年,国内汛期接连发生7·20湖北恩施和7·02贵州晴隆两起管道事故,造成了较大人员伤亡和天然气供应风险,部分地区管道也受汛期地质灾害影响险情频发,暴露出管道运行管理在防洪度汛期间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对此,我们要深入分析、认真研判,准确认识当前管道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深刻汲取近年来汛期管道事故惨痛教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狠抓防范措施落实,促进油气管道保护工作形势持续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职责

  各管道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管道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超前防范,未雨绸缪。企业负责同志要落实领导责任,动员部署、检查督导本企业汛期管道保护工作,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联合督查,督促管道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联系,确保及时掌握灾害防范信息,做好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共同保障汛期管道运行安全。

  三、全面排查隐患,防范管道灾害事故

  各管道企业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本地区、本单位汛期管道保护工作经验,细化防汛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汛期前后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清查自然和人为地质灾害隐患,对重点区域内汛期管道安全进行分析和评估,消除隐患排查盲区,堵塞管理漏洞。要做到隐患治理方案、责任、时限、经费和预案“五落实”,能整改的立即整改,能除险加固的立即采取措施,对无法立即整治的安全隐患要严密监控并落实防控措施。

  四、强化风险管控,保障管道运行安全

  各管道企业要提高汛期管道保护日常管理强度,结合实施完整性管理工作,推进预防性风险管控,开展地质灾害专项风险评估,对高后果、高风险区域管道落实定期检测、巡护加密、水保修复等工作。要严密防范汛期第三方施工等人为因素对管道运行安全造成的危害影响,积极应用监测检测技术,对重点区域实行全天候监控,随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置。要加大对管道沿线群众的宣传和警示工作,履行告知义务,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组织开展防汛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企业人员预防和应对能力。

  五、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要健全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相互配合,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油气应急保供的各项准备工作,避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发生。各管道企业要针对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提高汛期管道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快速反应,杜绝次生灾害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请各中央企业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油气管道保护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字〔2017〕130号)要求,认真做好汛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