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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综合[2017]5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17-00059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17-05-05 |
国能综通综合[2017]5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7年 汛期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省(区、市)负责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的有关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目前,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已经进入汛期。据预测,2017年我国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可能多发,区域暴雨洪水可能重发,登陆和影响我国的台风可能偏多偏强。我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途经地区地质条件复杂、灾害频发,易受到汛期极端天气影响,引发油气管道灾害事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10号)工作部署,做好汛期准备,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油气管道安全度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汛期管道保护工作摆到突出位置 各级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油气管道企业要高度重视汛期管道保护工作,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认真吸取去年“7·20”川气东送管道地质灾害火灾事故等汛期油气管道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汛工作方案,落实管道保护安全责任,做好汛前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汛期油气管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防范管道灾害事故 油气管道企业要健全各级防汛工作组织体系,明确防汛责任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应亲自检查推动,将责任切实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现场、各个岗位,实现防汛责任制度全覆盖。各级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与安全监管等部门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切实做好防洪度汛期间油气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工作,针对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督查,督促油气管道企业落实防汛安全措施;要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联系,确保及时掌握灾害信息,完善预警通信系统和发布机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做好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三、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度汛隐患 油气管道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前安排,超前准备,结合实际情况完善防汛工作方案,细化防汛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度汛隐患。要对汛期管道安全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关注暴雨、山体滑坡等对管道设施的影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管道运行安全。要加强管道高后果区的现场勘查,必要时采取灾害体加固、削方,管道硬覆盖、套管等预防性防护措施。要定期检测、巡查、修复水保设施。要组织开展防汛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人员预防和应对能力。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地区要增加值守力量,加密巡查频次,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上报并迅速处置。 四、健全应急协调机制,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油气管道企业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应急响应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监测预警、应急保障、抢险救援、社会动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油气管道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与上级公司和地方政府相关预案的有效对接,强化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的统筹使用和调配。要加强汛期防灾救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应急知识。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险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程序,做到领导组织到位、技术指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装备物资到位,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各油气管道企业要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油气管道保护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字[2017]130号)要求,于5月31日前报送汛期油气管道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方案,同时认真做好汛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