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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89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22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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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89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89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国能建电力〔2024〕77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充电基础设施是重要的交通能源融合类基础设施,对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截至2024年5月底,已累计建成充电桩992.4万台(其中,公共桩304.9万台,私人桩687.4万台),总体车桩比达到2.4:1,形成世界上数量最多、服务范围最广、品种类型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一、关于推进集中式充电场站建设有关建议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做出一系列决策部署。202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建设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积极推进公共区域等重点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202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顶层设计,推动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建设短板。截至2024年3月底,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累计建成充电桩2.36万个。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交通运输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持续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和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为电动汽车出行提供充电服务保障。

  二、关于探索“充电桩+分布式光伏”一体化运营模式有关建议

  国家能源局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与光伏的发展,按照《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鼓励开展光储充协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23号),提出探索建立农村能源发展共享机制,探索共享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新模式。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充电桩与分布式光伏一体化运营模式的研究工作,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

  三、关于丰富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场景有关建议

  交通运输部支持各地积极探索重卡车电分离模式,在多种短倒需求场景,推广“车电分离”运营模式的换电重卡应用和换电站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从规划引导、财税支持、试点应用等方面开展换电模式推广工作。一是加强规划引导。202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二是持续进行财政支持。2023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明确销售“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时,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分别核算销售额并分别开具发票的,依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三是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试点期间,累计推广换电式新能源汽车12万辆,建设换电站666座,以整车和换电运营企业为主体、多个行业协同合作的产业生态初步建立,快速换电新技术加速发展,电池银行等新型商业模式有序探索,为换电模式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经验借鉴。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发展规划》,持续开展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鼓励继续在公共领域开展试点应用,在私人领域推动商业化运营,支持试点城市、有关企业因地制宜布局共享换电站,做好试点经验总结评估,加强试点经验的宣传推广,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换电模式生态创新发展。

  四、关于持续提升充电设施安全消防水平有关建议

  在统筹规划方面,国家能源局按照《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电力、交通等规划一体衔接。在标准方面,住房城乡建设部完成了《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GB 50966—2014)的修订报批稿,重点完善了充电站消防安全内容,增加了充电站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及室内外充电站消防系统配置等安全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做好电网规划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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