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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76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215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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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76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76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国能建电力〔2024〕75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充电设施运营服务水平、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充电基础设施是重要的交通能源融合类基础设施,对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截至2024年5月底,已累计建成充电桩992.4万台(其中,公共桩304.9万台,私人桩687.4万台),总体车桩比达到2.4:1,形成世界上数量最多、服务范围最广、品种类型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一、关于加快城际充电网络建设有关建议

  国家能源局、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持续推动城际充电网络建设,不断加密优化覆盖全路网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2022年8月,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交公路发〔2022〕80号),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基本服务保障范畴,统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网资源,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指导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2023年,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3〕103号),要求各地对公路沿线特别是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服务能力开展评估,按照“适度超前”原则,优化布局、加密设置,提高充电设施覆盖率,更好满足电动汽车发展需要。截至2024年3月底,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累计建成充电桩2.36万个,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不断完善,为电动汽车公路出行提供了充电服务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深入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密优化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更好服务公众便捷出行。

  二、关于解决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难题有关建议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政策要求指导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结合实际改造建设电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2023年,各地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7万个,共增设电动汽车充电桩3.66万个。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指导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试点等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智能化手段应用,更好满足老旧小区群众的充电需求。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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