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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693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213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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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693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693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国能建电力〔2024〕80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充电基础设施是重要的交通能源融合类基础设施,对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截至2024年5月底,已累计建成充电桩992.4万台(其中,公共桩304.9万台,私人桩687.4万台),总体车桩比达到2.4:1,形成世界上数量最多、服务范围最广、品种类型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一、关于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协同工作机制有关建议

  202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提出地方各级政府建立发展改革、能源、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机制。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同推进,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指南》(国能综通电力〔2024〕19号),指导各地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推进机制并编制专项规划,做到与交通、电力一体衔接。自然资源部印发省级、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等文件,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好包括充换电设施在内的各类空间需求,为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提供空间保障。国家能源局正在选取部分县乡地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以此带动各地加快构建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场景充电需求的服务网络,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合作,细化配套政策,压紧压实地方政府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指导地方科学制定布局规划,做好与交通网络体系的衔接融合。

  二、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区充换电基础设施有关建议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新建及存量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完善充电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其中针对存量居住区,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各地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结合实际改造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2023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印发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建办科〔2023〕28号),确定106个试点社区,要求各地指导试点社区开展专项体检,制定完整社区建设项目清单,补齐充电等设施短板。2023年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7万个、惠及居民897万户,各地共增设电动汽车充电桩3.66万个。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将继续指导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试点等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助力群众便捷充电。

  三、关于加大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力度有关建议

  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车网互动标准体系,加强车网互动配套电价和市场机制研究。在标准体系方面,国家能源局于2023年10月批准发布《电动汽车充放电双向互动第1部分:总则》(NB/T 11305.1—2023)以及《电动汽车充放电双向互动第2部分:有序充电》(NB/T 11305.2—2023),为车网互动技术发展奠定了基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动汽车用充放电式电机控制器技术条件》(QC/T 1088—2017),规定了充放电式电机控制器可实现车辆对电网交流放电的功能;组织制定《电动汽车传导充放电系统第4部分:车辆对外放电要求》,明确连接组件、用电负荷及放电车辆安全等技术要求。在配套电价及市场机制方面,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全国首个车网互动指导性文件《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23〕1721号),提出鼓励针对居民个人桩等负荷可引导性强的充电设施制定独立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研究探索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场站对电网放电的价格机制,建立健全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需求侧管理以及市场交易机制。目前,已有部分省份出台了针对居民充电设施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车网互动各环节的标准研制,优化完善配套电价和市场机制,推动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市场,运用价格信号引导车网互动,充分挖掘新能源汽车调节潜力。

  四、关于加大换电模式推广应用有关建议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明确提出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支持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场景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探索和推广,鼓励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加强规划引导,开展试点示范。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城市开展示范应用,推动形成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模式互补的良性发展生态。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继续支持换电、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交通运输部支持各地积极探索重卡车电分离模式,目前四川、福建等个别省份开展了高速公路服务区重卡换电站建设的探索。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支持换电模式推广应用,研究完善换电领域标准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培育换电模式生态。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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