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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89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4-00280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4-09-04 |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89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89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储能运营政策,助力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电网公司,现答复如下。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我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作为支撑新能源发挥主体电源作用的关键技术,是促进大规模新能源开发消纳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各行业低碳用能的重要手段,已成为能源电力行业的普遍共识。截至2024年上半年,我国已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4444万千瓦/9906万千瓦时,逐步成为我国电力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新型储能也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投资就业,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之一。 关于您提出的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储能参与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开展试点工作推动技术创新的建议,国家能源局表示赞同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电网等单位针对性开展工作,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一、关于强化政策规划引领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并会同相关单位积极构建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政策环境。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21年以来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新型储能发展方向和任务。二是引导科学发展。制定并发布行业标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引导新能源基地科学合理配置新型储能,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十五五”新型储能发展需求研究,科学测算新型储能发展规模,筑牢行业管理基础。三是强化调度运用。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充分发挥新型储能调节作用。 二、关于完善成本疏导机制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持续发挥电价政策作用,拓展新型储能盈利渠道,促进新型储能成本合理疏导。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形成有利于储能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推动储能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明确储能参与市场主体地位。2020年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明确电力中长期市场成员包括储能企业等。2021年修订《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新增新型储能等新主体,并丰富惯量、爬坡、稳定切机等辅助服务新品种。2023年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明确电力现货市场成员包括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2024年印发《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明确储能企业属于电力市场成员。三是完善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合理设置有偿辅助服务品种,规范辅助服务计价等市场规则,充分调动灵活调节资源参与系统调节。 三、关于健全储能标准体系 国家能源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立足各自职责,推动新型储能标准制修订,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 一是加强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方案》,明确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技术标准的重点任务。联合国家标准委印发《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了覆盖基础通用、规划设计、设备试验、施工验收、并网运行、检修监测、运行维护、安全应急等8个方面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二是加快储能电站标准制修订。配合国家标准委发布了《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施工及验收规范》等30余项国家标准。在能源行业标准立项指南中将新型储能列为重点方向予以支持,发布《电化学储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等40余项行业标准。 四、关于开展试点示范应用 国家能源局积极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各类新型储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 一是能源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遴选。为了推动新型储能在各类应用场景发挥功效,2020年遴选出8个能源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包含新能源配建储能、火电联合储能调频、电网侧独立储能、用户侧储能等应用场景,推动探索各类应用场景下的商业模式。二是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遴选。以促进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为目标,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遴选,以国家能源局公告形式发布56个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涵盖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重力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三是新型储能技术创新。截至目前,共有2批次共15项新型储能装备入选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包含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固态电池等多种技术路线,促进了新技术研发应用。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会同有关单位持续完善新型储能发展政策体系,持续深化电力市场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研究制定新型储能价格政策,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推动新型储能技术与产业进步。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