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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5004号(工交邮电类712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400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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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5004号(工交邮电类712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5004号(工交邮电类712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新能源资源研究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加强新能源资源研究,有利于保持我国新能源产业的领先地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赞同和支持环境资源界提出的加强对新能源资源研究的意见。

  一、关于持续推动研究新能源资源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和中国气象局等部门积极开展新能源资源领域研究等相关工作。

  国家层面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2021年12月,国家能源局和中国气象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于2023年6月建立工作机制,委托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联合开展能源气象服务保障工作,主要目的是发挥能源和气象部门优势,提高能源生产和供应领域气象预测预报预警水平,共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二是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在国家层面成立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中国气象局、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生态环境部,负责制定试点工作的相关技术标准指引并建立统一工作平台,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和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充分发挥能源气象服务保障联合工作机制作用。

  将新能源资源作为相关规划的重要研究内容。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编制“十五五”可再生能源规划,并配合中国气象局编制国家综合气象观测业务发展“十五五”行业规划。“十五五”可再生能源规划编制研究任务中,风电、太阳能发电规模与布局研究专题等将作为重点研究内容;气象观测“十五五”规划将研究建立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普查、区划、监测和信息统一发布制度,为风电和太阳能电站的规划、建设、运行、调度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相关内容。

  开展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月度发电预测评估。依托与中国气象局的工作机制,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监测评估简报发电预测专刊》,预测未来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的气象和水文预测,同时结合新能源发电技术,进行相应尺度的风电、光伏发电以及水电发电量预测,为迎峰度冬、迎峰度夏等关键保供时段计算分析全国电力供需提供了重要的决策支持。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在深化与中国气象局等部门现有工作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商相关部门,统筹各方力量,谋划推动成立新能源资源研究组织,加强新能源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等相关重大问题的研究,适时发布相关研究成果,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关于研究解决新能源产业链发展瓶颈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光伏、锂电、储能等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一系列工作举措,促进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出台《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等政策,大力发展高效光伏、大型风电、智能电网和高效储能等新能源装备;二是每年制定发布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加快推广应用光伏、风电、新型储能、工业绿色微电网等先进适用技术;三是发布实施《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统筹推动光伏、新型储能产品、重点终端应用、关键信息技术等领域融合创新发展并通过发布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等行业规范条件,持续推进产业优化布局、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四是聚焦钢铁、建材、5G基站等重点行业领域,遴选发布19个工业绿色微电网典型应用场景与案例,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持续加强对新能源资源研究,提升新能源应用水平,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深化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加快先进适用新能源技术推广应用。二是持续推进能源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持续推动能源电子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高效太阳能电池、新型锂电池及钠电池、新型储能等攻关突破,巩固新能源产业长板优势,保持并提升产业发展主动权。

  三、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

  2024年5月,国家能源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计划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西藏、青海等6个省份开展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试点工作。本次普查在资源品种方面涵盖陆上风电、陆上光伏发电、屋顶分布式、海上风电、海上光伏发电、光热发电、海洋能等。试点工作提出摸清开发现状、评估资源禀赋、明确开发条件、评估可开发量4项内容和建立工作机制、统一技术标准、搭建工作平台、建设观测网络、形成试点成果5项任务。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试点地区做好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工作,探索建立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普查工作机制,积累经验,适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普查工作,为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四、关于农村新能源资源与开发利用

  广大农村地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资源丰富,加快农村地区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对保障能源安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新能源开发与利用。一是配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在条件适宜地区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二是制定《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推广绿色用能模式;三是围绕农村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推广应用沼气等农村可再生能源;聚焦农村供暖用能需求,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生物质成型燃料供暖等技术模式;四是印发《关于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积极推动农村地区新能源开发和绿色低碳发展。在组织开展首批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评估的基础上,目前正积极组织第二批试点县评估工作。风电和光伏发电的资源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开展和研究重点都是围绕农村地区进行。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落实文件要求,以推动农村能源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新能源创新技术与模式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加大农村地区新能源资源研究和开发建设力度,推动农村地区用能保障、清洁替代水平不断迈向新台阶,助力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五、关于解决新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承载力冲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新能源基地建设,完成了10个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实施方案复函,推动新能源、储能、配电网协同发展;二是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支撑分布式电源等并网接入;三是持续推动绿色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活跃度不断提升,交易规模持续扩大。

  自然资源部积极保障新能源产业发展。一是将风电和光伏列为重点监测内容,动态监测风电和光伏的空间位置和分布范围,服务新能源产业布局优化;二是牵头组织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明确提出支持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三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统筹新能源资源开发与国土资源协调,做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建立用地用林用草联审机制,并对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实行分类管理;四是印发海上光伏发电项目用海管理的相关文件。

  生态环境部积极支持开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相关重大问题研究,将风电、光伏对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影响研究等纳入2024年国家高端智库课题;在推动相关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统筹论证规划实施的整体性、累积性生态环境影响,科学优化项目选址布局,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在做好项目环评审批保障的同时,严把项目环评准入关。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积极做好新能源开发利用与环境承载力方面的工作,持续加强新能源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环评规划等衔接,以高水平保护支撑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六、关于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的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委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鼓励光伏复合开发模式,推动光伏发电与5G基站、大数据中心等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光伏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铁路沿线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等交通领域应用等。组织编制“十五五”可再生能源规划编制研究任务中包括以绿色算力电力一体化研究为重点的可再生能源消纳和生产力布局研究等专题。

  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交通运输与能源的融合发展,加强交通与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协同,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一是2021年2月,配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能源网融合发展作出明确部署;二是组织开展了绿色低碳交通强国专项试点、零碳试点等工作,构建“分布式新能源+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结合我国新能源资源禀赋特点,加强新能源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转型等方面融合,进一步拓展新能源在交通领域、农村地区等各应用场景,推动新能源资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

  关于开展全球新能源资源研究的建议,国家能源局在组织编制“十五五”可再生能源规划中设置了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研究专题一并进行研究。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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