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231号(工交邮电类624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294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8-23
 

储能,新型,电力,发展,市场,政策,印发,促进,国家能源局,研究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231号(工交邮电类624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231号(工交邮电类624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完善新能源配储政策,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政策体系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并会同相关单位积极构建新型储能多元化高质量发展政策环境,新型储能发展政策“四梁八柱”初步构建,促进新型储能有序发展。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促进和保障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措施,压实各有关部门职责。二是规范项目管理。制定印发《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规范新型储能规划布局、备案建设、并网运行、监测监督等环节管理。三是开展试点示范。以促进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为目标,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遴选,以国家能源局公告形式发布56个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涵盖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重力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

  二、关于加强规划引领

  国家能源局积极开展新型储能发展规划研究工作,推动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研判“十五五”新型储能发展需求。将新型储能作为能源电力各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开展“十五五”新型储能发展需求研究,已形成初步研究成果,并根据各边界条件变化,持续开展研究工作。二是引导科学配置新型储能。制定并发布行业标准《新能源基地送电配置新型储能规划技术导则》,坚持“因地制宜,按需配置”,引导新能源基地科学合理配置新型储能,推动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调发展。

  三、关于健全市场机制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持续发挥电价政策作用,研究拓展新型储能盈利渠道,促进新型储能成本合理疏导。

  一是明确储能参与市场主体地位。2020年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明确电力中长期市场成员包括储能企业等。2021年修订《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新增新型储能等新主体,并丰富惯量、爬坡、稳定切机等辅助服务新品种。2023年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明确电力现货市场成员包括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2024年印发《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明确储能企业属于电力市场成员。二是发挥电价引导作用。持续深化电价机制改革,加快完善电力市场,开展新型储能有关支持政策研究,保障新型储能合理收益。三是完善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充分调动灵活调节资源参与系统调节。

  四、关于促进调度运用

  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技术,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引导新型储能科学调用,促进调节作用发挥。

  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规范新型储能并网接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二是加强智能化调度。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云大物移智链边”、5G等先进数字信息技术在电力系统各环节广泛应用,增强气象、天气、水情及源网荷储各侧状态数据实时采集、感知和处理能力,提升电源、储能、负荷与电网的协同互动能力。三是引导新型储能合理调用。加强有关政策落实,今年以来新型储能利用水平逐步提升,根据电网企业统计数据,2024年上半年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已接近2023年全年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会同有关单位营造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政策环境,加强新型储能发展的规划引领,不断完善新型储能成本疏导机制,引导新型储能科学合理利用,促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8月23日

 
010090050000000000000000011198021310786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