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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246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33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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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246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246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林草局、国家电网,现答复如下:

  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是推动农村用能绿色低碳转型、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我们总体赞同您提出的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关于加大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十三五”期间,国家能源局组织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32亿元,完成了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农村机井通电、贫困村通动力电等专项工程,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了稳定的供电保障全覆盖。“十四五”以来,国家能源局继续组织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3〕920号),提出巩固提升脱贫地区和革命老区电力保障水平、因地制宜完善农村电网网架结构、增强农村电网防御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农村电网装备水平等重点任务。2021—2024年,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亿元,重点支持脱贫地区、边远地区农村电网补短板,巩固提升供电保障能力。

  二、关于防范老旧电气设备引发森林火灾

  前期,国家林草局会同国家森防办、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组织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在国家森防指牵头抓总和国家林草局具体协调对接下,各级林草、应急、能源等部门和电网企业围绕“林电共安”这一核心目标,统筹考虑“林草资源保护与电力安全监管”两项需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安全发展”三项理念,共同组织推进专项治理。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遍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固化定期会商机制,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将林区输配电设施与林火阻隔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2024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有效排查整治森林草原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国家森防办、国家林草局、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开展2024年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在之前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全面排查穿越林牧区输配电线路隐患,确保火灾隐患整改到位,对存在的树障安全隐患予以清理,坚决守护“林电共安”。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林草部门与电网企业建立隐患治理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隐患治理重大问题,共同推进火灾隐患整改。

  三、关于大力发展农村绿色能源

  2021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统筹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积极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推动乡村风电分散式开发利用。2023年以来,国家能源局会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工作,以点带面、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统筹推动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探索将农村能源发展与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有机结合,赋能乡村绿色低碳发展。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补齐农村电网短板,提升供电保障能力;深化输配电线路火灾隐患治理联防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生态林草、绿色电网”;大力推进农村地区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助力农村用能绿色低碳转型。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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