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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290号(工交邮电类634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23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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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290号(工交邮电类634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290号(工交邮电类634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国能提电力〔2024〕49号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设定内蒙古自治区风电光伏利用率目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新能源消纳数据统计管理,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新能源消纳工作。您提出的合理设定风电光伏利用率目标的有关建议,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我们高度关注、积极支持。

  一、关于合理确定新能源利用率统计范围

  为提高行业监测管理水平,规范和完善风电场、光伏电站消纳统计工作,统一风电场、光伏电站消纳利用率计算方法,国家能源局先后印发了《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1〕57号)、《风电场利用率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2〕49号),明确了数据统计范围和管理流程。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完善新能源利用率统计口径,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数据监测统计工作。

  二、关于加快推动内蒙地区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合理确定利用率目标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行业内力量,协调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通过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管理,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建设,不断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推动新能源快速发展、高效利用。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管理方式,明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科学开展新能源消纳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新能源发展、系统承载力、系统经济性、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新能源利用率目标。部分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放宽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原则上不低于90%,并根据消纳形势开展年度动态评估。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指导督促各地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强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执行,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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