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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8996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335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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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8996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8996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加强发展生物质能产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现答复如下:

  生物质能以农林剩余物、畜禽粪污、生活垃圾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电力、热力、燃气、液体燃料等多种能源产品,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品种。统筹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既能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也能有效处理各类城乡废弃物,还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对于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赞成您提出的应对CBAM加强发展生物质能产业的建议。

  关于提高生物质能在终端消费比例。近年来,欧盟通过单边方式推进CBAM,将碳排放、碳强度和碳足迹等环境政策工具指标与加征关税或边境调节等贸易政策相结合,引发较大争议。为应对CBAM的不利影响,生态环境部组建跨部门CBAM专家研究团队,为相关决策制定提供技术支撑。生物质能作为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持续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一是鼓励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3号),提出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鼓励地方对生物质能清洁供暖项目积极给予支持,创造有利于生物质能供暖发展的政策环境。农业农村部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打捆直燃清洁供暖、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等技术模式,截至目前建成秸秆打捆直燃供暖试点309处,推广固化成型燃料站点2400多处。二是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鼓励结合本地资源条件开发生物天然气项目,以点带面探索县域多元化清洁供能模式,促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三是大力发展生物质液体燃料。国家能源局有序推进生物柴油国内推广应用,支持北京市海淀区等22个单位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工作。推动将绿色清洁液体燃料纳入国家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目录及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组织研究编制生物柴油、绿色甲醇等碳减排方法学,谋划绿色清洁液体燃料生态价值实现机制。

  关于支持生物质能绿色认证体系建设,加强与国际体系对接。绿色认证对于构建可再生能源绿色低碳环境价值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等具有积极作用。2017年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制度,初步推动全社会形成了较好的绿色电力消费共识。为积极适应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新要求,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2023年7月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将生物质发电项目纳入核发范围,积极推动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全覆盖及国际互认,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通过市场兑现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色环境价值,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考虑到现阶段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准确计量尚不具备条件,目前绿证核发全覆盖仅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待相关条件成熟后,适时将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纳入绿证体系并持续推动国际互认,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支持政策,指导地方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生物质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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