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12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32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7-15
 

电网,农村,国家能源局,光伏,供电,建设,地区,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升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12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4125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边远农牧区光伏独立供电农网延伸改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电网,现答复如下:

  推进边远地区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满足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是促进边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2013—2015年,国家能源局组织实施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人人有电用。“十三五”以来,国家能源局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先后组织实施了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等工程,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32亿元,其中四川省51.6亿元,有效提升了边远地区供电保障能力。但受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欠账等因素影响,包括四川甘孜州部分乡镇在内的边远地区供电水平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电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您提出的有关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23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专项管理有关办法,明确对公用电网未覆盖或末端供电能力不足地区建设的可再生能源局域网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20%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2023年7月,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3〕920号),明确要求加快解决西部地区115个公用电网未覆盖乡镇、逐步解决其他公用电网未覆盖村寨的电力保底供应矛盾,在合理供电范围内有序推动公用电网延伸覆盖,因地制宜通过合理配置分布式光伏和风电、储能、柴油发电机等建设改造可再生能源局域网。

  二是积极推进项目实施。考虑到大电网延伸存在林区火灾风险大、复杂环境长距离供电可靠性低、穿越生态红线审批难度大等不利因素,2022—2023年,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四川省能源主管部门采用“分布式光伏+储能”方案,先后在甘孜州、凉山州、阿坝州组织实施了两批次的光伏独立供区增容扩建工程,总投资16460万元,集中式电站建设标准由原来户均光伏装机400瓦、储能3.6千瓦时提升至户均光伏装机3千瓦、储能26千瓦时,分布式户用系统按照每户光伏装机2.16千瓦、储能7.68千瓦时配置,供电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群众反映良好。202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2024年四川省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4.2亿元,其中光伏独立供区增容扩建工程将建设光伏电站5.9兆瓦、储能43.39兆瓦时,惠及甘孜州理塘县、凉山州盐源、木里县、阿坝州壤塘县等4个县16个乡的1501户居民。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大力支持四川省农村电网建设改造,督促指导四川省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因地制宜采用大电网延伸、建设可再生能源局域网等方式,尽快补齐涉藏州县等边远地区供电保障短板;二是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深化输配电价改革,将包括农村电网投资在内的电网企业输配电投资经成本监审后全部纳入输配电价;三是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地方开展“十五五”对口支援工作,结合甘孜州实际情况,研究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项目,统筹考虑补齐农村电网发展短板,保障当地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010-81929539

国家能源局

2024年7月15日

 
010090050000000000000000011100001310787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