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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29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4-00328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4-07-15 |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29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29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新时代乡村电气化水平推动乡村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现答复如下: 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促进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是推动农村用能绿色低碳转型、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我们总体赞同您提出的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关于加强分布式新能源引导与管理 一是提升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水平。2021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统筹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积极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推动乡村风电分散式开发利用。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74号),着力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等问题,通过试点逐步探索积累经验,为全面推广相关政策措施奠定基础。2024年5月,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开展评估结果抽查工作,着手建立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定期公布等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分布式新能源行业管理制度。近期,国家能源局结合分布式光伏行业发展情况、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规范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组织修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拟从行业管理、备案管理、建设管理、接入电网管理、运行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行为,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二、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地区电能替代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3〕920号),提出“重点保障农户、农村合作社等用户电烘干、电加工,田头预冷、贮藏保鲜、冷链物流,以及现代化养殖等农业生产电气化需求”“满足农村智能家居、新型家用电器等用电需求,提升农村生活电气化水平”等重点任务。农业农村部印发《2024年乡村建设行动工作要点》,明确将“促进农村能源多元互补”列为年度重点任务;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印发《乡村建设项目库建设指引(试行)》和《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指引(试行)》,指导地方以县为单位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积极纳入符合条件的农村清洁能源项目。 二是推进项目落地落实。电网企业积极发挥行业优势,大力推进农业生产、乡村产业、农村生活等领域电气化。2019年至今,国家电网已累计推动社会各方建成乡村电气化项目超过8000项,总结形成电炒茶、电烤烟、智慧大棚、全电景区等70余项实用乡村电气化应用场景,出版《乡村电气化实践》一书,对相关成果、应用场景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为提升我国乡村电气化水平进行了有益探索。 三、关于加大乡村电气化政策支持力度 “十三五”期间,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32亿元,带动全国农村电网投资约1万亿元,完成了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农村机井通电、贫困村通动力电等专项工程,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了稳定的供电保障全覆盖。“十四五”以来,继续组织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1—2024年,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00亿元,重点支持脱贫地区、边远地区农村电网补短板。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补齐农村电网短板;加强源网荷协同发展,持续提升电网接入承载力,引导分布式光伏合理布局、有序开发。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010-81929539 国家能源局 2024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