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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4-00158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4-07-12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通安全〔2024〕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可靠性和质监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确保电力行业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形势。今年入汛以来,南方多地持续出现强降雨,长江中下游、珠江、太湖等流域编号洪水多发。后续的“七下八上”历来是我国防汛关键期,暴雨、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等易发多发,对电力基础设施和电力建设施工造成风险和不利影响。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清醒认识今年汛情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反复性,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深化各项措施,毫不松懈做好当前和下一阶段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 二、坚决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汛期不过、排查不停、整改不止”的要求,紧盯每轮降雨和洪水过程,对重要设施、重点部位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各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身先士卒、勇挑重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精神状态和责任担当,逐级逐项压实责任,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加强预警研判、应急值守和调度指挥,抓实抓细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三、科学应对灾情。各电力企业要针对易发灾害、重大风险和重要设施等,完善极端情况下应对措施,备足备好应急救援队伍、抢险物资装备、应急生活物资,以及卫星电话、对讲机等应急通信设备,确保需要时能够立即投入使用,防止大量人员通信中断。遇有灾害险情和突发事件时,按应急预案迅速响应妥善处置,科学抢险救援,及时修复受损电力设施,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一线防汛抢险人员安全,坚持“抢险不冒险”,严防次生事故,保障人员安全。 四、果断迅速避险。各电力企业要持续关注当地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时调整现场作业计划,采取避险措施。位于山区、河流沿岸、低洼地带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营地及电站、变电站、换流站、供电所等人员办公值守场所,要加强灾害风险评估,预先准备可靠的逃生通道、撤离路线和避险平台,指定专人监测灾害风险,一旦发现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和洪水淹没等危及人员安全的重大灾害征兆,要果断避险撤离。各电力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要在具备通信条件的工地营地(平原区30人以上、山区10人以上)建设高杆视频监控装置,督促现场做好转移避险工作,坚决避免群死群伤。 五、确保大坝安全。各水电站要密切监测大坝运行安全状态,加强汛期巡查值守,预置抢险物料,尽早发现和处置险情,坚决做到抢早抢小。要持续跟踪上下游及周边水情雨情,针对山洪和地质灾害做好充足准备,提前采取必要的防御措施,保障大坝和人员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流域性特大洪水、超设计标准洪水的准备,坚决防止溃坝、垮坝。要严格执行汛期防洪调度指令,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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