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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574号(科学技术类031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298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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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574号(科学技术类031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574号(科学技术类031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智慧能源技术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金融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智慧能源技术发展是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产业政策,鼓励科技创新,积极推进智慧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促进能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一、关于构建光伏、储能和绿氢等未来清洁能源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光伏、新型储能等产业健康有序、智能化发展。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对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作出系统部署。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支持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发展。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优化布局建设和用好各类型调节资源,推动形成与新能源发展相适应的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不断拓展我国绿色智慧能源新模式新业态。一是统筹做好电网台区内分布式新能源、储能、配电网“三要素”在总体规模、空间安排、建设时序上的协同。二是建立健全储能价格形成机制。三是鼓励有条件的新能源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大型光伏和新型储能项目市场化开发。

  (二)教育部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2022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 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强化科教融合、产教协同。2022年6月,教育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6号),推动高校与企业强化创新合作,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围绕企业创新需求,探索建立“揭榜挂帅”机制,提升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效率。

  (三)金融监管总局积极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一是加强监管引领,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落实《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等绿色金融政策。二是完善统计监测,健全绿色融资统计制度。三是优化考核评价,制定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四是丰富产品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立足职能定位,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五是强化风险管理,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将环境、社会和治理要求纳入风险管理体系。

  202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大对能源等领域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针对太阳能、风电、水电、核电等能源产业生产、建设和运营期间的风险特性,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探索推进新型储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领域的保险创新。下一步,将引导银行保险机构严格落实绿色金融各项政策要求,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国家能源局积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组织首台(套)示范应用,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布局氢能产业创新发展。一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产学研一体化平台。二是组织开展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风电光伏先进设备、新型储能、氢能等一大批首台(套)技术装备列入其中,有力促进了攻关成果应用于能源重大工程。三是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等文件,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发布56个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四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建立“1+N”政策体系,明确氢能战略定位,部署产业发展重点任务,不断提升氢能产业竞争力和创新力。

  二、关于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一)教育部高度重视能源科技创新工作,推动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智慧能源领域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优势高校布局建设了“清洁能源化工技术”等一批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新能源电力系统智慧运行”等一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能源材料化学”等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二是组织高校积极承担智慧能源技术领域国家重大科技任务。近年来,围绕智慧能源技术相关领域,组织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部属高校牵头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专项7项,“可再生能源技术”专项28项,促进智慧能源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三是推进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布局建设7个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一体化推进人才培养、科研攻关和产业服务。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 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一是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深入实施“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二是加强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延伸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链条,提升服务能级。三是建实建好高水平科研平台,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深化产学研协作。

  (二)国家能源局积极推进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目前国家能源局在运行的创新平台涵盖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核电、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积极引导创新平台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需求开展系统性持续性科研攻关,支撑能源领域科技创新。

  三、关于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新型智慧能源系统建设试验区”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顶层设计,推动新型智慧能源系统建设。2022年,科技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包括开展低碳技术创新综合区域示范、加强低碳科技创新的系统部署等。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支持“推进横琴综合智慧能源项目建设,构建智慧能源管理体系”。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加快推进产品碳足迹规则标准、因子数据的国际互认,提升光伏、新型储能等产品国际竞争力。

  (二)国家能源局着力促进智慧能源、综合能源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一是会同科技部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国能发科技〔2021〕58号),鼓励能源互联网、智慧能源、综合能源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持续建立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将智慧系统集成与综合能源服务技术作为重点任务方向,部署了示范试验任务。二是落实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拓展能源领域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数字技术应用新模式。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根据行业需求和产业发展亟需,持续推进智慧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和示范工作。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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