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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03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260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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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034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034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庆阳革命老区中心煤电项目建设及消纳渠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能源电力供应安全关系到国家战略安全,是关系民生福祉与经济发展、民族团结、人民富裕的重要基础保障。你们在建议中分析了庆阳资源优势和用电需求,并提出了两项建议。一是建议安排煤电指标70万千瓦,支持西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二是建议安排煤电指标,支持环县4×100万千瓦煤电项目建设。上述建议对促进甘肃省煤电发展有重要作用,我们高度关注。

  我局高度重视甘肃电力保供和电源规划建设工作。“十四五”以来,我们根据全国及分省电力供需预警情况及地方需求,按照“适度超前、留有裕度”原则,向甘肃新增了一批支撑性调节性煤电建设规模。我们将督促甘肃进一步加大已纳入国家规划的煤电项目建设力度,按照“应开尽开、应投尽投、能早尽早”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紧推进,切实增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西峰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属于未纳入国家规划建设的项目,在纳入国家规划前,应由省级能源主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置。关于您提出的支持西峰2×35万千瓦和环县4×100万千瓦煤电项目建设建议,我局将结合甘肃电力供需发展形势、规划内煤电项目建设情况等,统筹研究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事宜。我们支持甘肃省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确定规模、地方优选项目”的煤电规划建设管理原则,在规模内统筹研究考虑相关项目。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电力司 010-81929295

  国家能源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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