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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44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4-00264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4-07-04 |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44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449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国能建电力〔2024〕5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区 助力青海可再生能源高效消纳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青海保供电源建设 我们高度重视青海省电力保供和电源规划建设工作。一是密切跟踪青海省电力供需形势,推动青海省加快实施国家规划内煤电项目,将统筹研究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事宜。二是推进黄河流域上游水电科学发展,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茨哈峡、尔多等水电站与黄河流域综合规划及相关水电规划符合性问题进行研究,做好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的统筹。三是加强光热发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拓宽光热发电的应用场景。目前已完成3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工作,涉及光热电站的镜场、集热器、储热系统等装备。 二、支持青海新能源消纳体系构建 我们积极支持青海省构建新能源消纳体系。一是结合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外送基地规划,启动了青海外送工程配套电源研究,推动风电光伏基地、配套支撑性煤电、外送通道的同步规划、同步投运。二是推进已纳入“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调整的青海外送工程前期工作,将结合全国电力流向优化布局,统筹考虑青海后续新能源外送安排。三是推动全国抽水蓄能项目布局优化调整,统筹生态环境约束、资源建设条件、技术经济性、地区电价承受能力等因素,有序推动青海省发展抽水蓄能电站。四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可中断”灵活制造和新型产业发展,挖掘用户侧消纳新能源潜力,培育并推动负荷聚合服务、虚拟电厂等贴近终端用户的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 三、研究实现青海清洁能源绿电价值 我们支持青海省提升清洁能源的绿电价值。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测算,充分考虑各省情况,分解落实国家规划目标,做到全国“一盘棋”。二是落实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政策,明确绿证交易电量在“十四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的扣除方式,加强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后续我们将进一步做好绿证交易电量核算工作,积极拓展绿色电力证书应用场景。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