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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48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255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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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480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480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4〕51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筹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提升制造业基地电力能源保障能力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规划引领,系统性推进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电力规划顶层设计和引领作用,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科学规划支撑电力工业高质量转型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电力规划管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工作的一系列新指示、新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形势,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规划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与时俱进完善了规划衔接、供需协同、调节能力优化布局、电网规划、研究支撑、规划落地等环节的工作要求和规范,用于指导全国以及各地高质量开展“十五五”电力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二是超前布局“十五五”电力规划前期研究。组织召开“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启动会,明确研究思路和原则,对电力规划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广泛听取专业意见,为后续电力规划科学编制奠定坚实的研究基础。三是加快推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组织编制并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提出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三阶段发展路径和七方面重点任务,着力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协同发展,构建新能源高效开发利用体系。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及时开展“十五五”电力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中进一步落实好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电源、输电通道和调节能力“三位一体”布局,加强土地资源、水资源、通道资源、环境承载力等要素保障,推动源网荷储多元协调发展,继续加强对各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规划建设的指导,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智能灵活的新型电力系统,有序推进电力碳达峰。

  二、关于推动构建多元绿色低碳的电源供给结构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煤电与新能源、新能源与灵活调节电源优化组合,充分利用各类电源互补互济特性,构建多元绿色低碳电源供给结构。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组织推动煤炭与煤电联营、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保供作用,协调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对“两个联营”的风电光伏项目,优先支持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支持“两个联营”实施主体的风电光伏资源优先并网。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有关政策落实落地,与相关单位做好“两个联营”项目实施方案评估,推动煤炭、煤电、可再生能源企业优势互补。

  同时,国家能源局大力推动煤电机组包括灵活性改造在内的改造升级行动。2021年以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逐年下达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目标任务,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有关工作,促进煤电行业清洁低碳转型。

  对于你们提出的支持企业自建热电联产项目的建议,2016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热电联产管理办法》中明确,以工业热负荷为主的园区,应尽可能集中规划建设用热工业项目,通过规划建设公用热电联产项目实现集中供热。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且已有(热)电厂可满足或改造后可满足工业项目热力需求,原则上不再重复规划热电联产项目(含企业自备电厂)。除经充分评估论证后确有必要外,限制规划建设仅为单一企业服务的自备热电联产项目。

  三、关于高质量推动川渝地区电网规划投资建设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川渝地区电网高质量发展以及区外送受电通道规划建设。一是科学布局跨省跨区送电通道,将哈密至重庆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列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开工建设重点工程,并通过跨省区输电通道调度协调机制协调推动工程前期工作,“疆电入渝”通道工程已于2023年8月开工。此外,按照国家关于推动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总体部署,我们在“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滚动调整工作中将疆电(南疆)送电川渝工程作为提前储备类项目纳入规划。二是积极研究优化川渝地区区域主网架,我们正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省间电力灵活互济工程研究,充分挖掘省间负荷、电源的互补潜力,论证重点地区省间电力灵活互济必要性及工程方案。三是加大力度推进分布式智能配电网建设,出台《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中强调推动分布式智能配电网由示范建设到广泛应用,深化微电网等技术应用,促进分布式新能源并网消纳。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省间电力互济研究工作,督促电网企业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疆电入渝”工程建设任务,积极推动疆电(南疆)送电川渝工程前期工作,尽早具备核准开工条件。

  四、关于统筹布局调节能力,支持各类储能健康发展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积极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一是强化调节能力系统性布局。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我们正在积极研究编制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相关行动方案,突出问题导向,针对调节资源调度等问题提出细化任务措施,进一步挖掘和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二是为储能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2021年以来,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政策体系,鼓励各地结合能源资源禀赋和电力系统需求,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三是强化新型储能调度运用。鼓励独立储能、火电联合储能调频、新能源配建储能、以及具备接受调度指令的用户侧储能等接受电网调度,为新能源开发消纳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贡献更大价值。四是组织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以公告形式发布示范项目名单,涵盖锂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飞轮储能、重力储能等多种技术路线。下一步,我们将加快落实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相关行动,不断完善新型储能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共享储能,引导新型储能科学配置和调度运用,加强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跟踪评估,推动各类储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电力司 010-81929262

 

国家能源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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