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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52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244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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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520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520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4〕49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制造业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我们高度重视您的有关建议,积极支持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

  一、关于优化传统制造业能源结构,为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多政策支持

  国家能源局始终高度重视传统制造业能源结构优化,积极支持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十四五”以来,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印发《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关于稳妥有序做好“十四五”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持续推动煤电行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逐年下达改造升级和淘汰落后煤电目标任务,持续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有序淘汰落后煤电,合理建设清洁高效先进煤电项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和淘汰落后有关工作,持续推进煤电行业清洁低碳转型,有力促进传统制造业能源结构优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行动计划,推进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加快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推广应用,深化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下一步,将在政策制定中继续大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筑牢现代化产业基底。

  生态环境部坚持以优化能源和产业结构为抓手,持续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发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是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发展,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持续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安全稳妥推进工业炉窑清洁化改造。二是加快退出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将排放高、清洁化水平低的工业和设备纳入淘汰和限制类名单,引导重点区域钢铁、焦化、电解铝等产业有序调整优化,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三是强化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下一步,将继续加快重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安全稳妥推进工业炉窑、锅炉改用电能、天然气、工业余热等。

  二、关于加快“双碳”标准体系建设

  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双碳”标准体系建设。一是今年5月,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碳足迹管理工作目标和实现路径。推进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国家标准研制,加强重点领域调研,持续深化碳足迹相关研究。二是联合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了非化石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等能源领域标准化任务。三是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明确了健全完善能源产业链碳减排标准相关重点任务。四是发布年度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明确将电力装备碳足迹、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列为重点方向予以支持。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委继续积极推进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研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和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持续推动能源领域“双碳”相关行业标准修订,不断健全完善“双碳”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减碳行动,持续加强与国际衔接。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电力司 010-81929265

 

国家能源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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