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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418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4-00207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4-06-28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418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418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工业尾气制燃料乙醇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工业尾气制乙醇技术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 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引导企业加强工业尾气等资源化利用。一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鼓励采用废气、二氧化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减少废气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二是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将“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等技术列入鼓励类,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废气综合利用技术,加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投入,提高废气资源化利用率。利用工业尾气生产燃料乙醇,有利于减少废气排放,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将结合节能降碳任务要求和工业尾气制燃料乙醇技术发展水平,在下一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订时,予以认真研究、统筹考虑。 二、关于允许工业尾气制乙醇全面进入车用汽油销售体系 为推进能源转型,促进乡村振兴,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商务部等多部门印发了有关实施方案,推动应用变性燃料乙醇和乙醇汽油。目前,乙醇汽油封闭运行区域总体平稳。据了解,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尾气制燃料乙醇项目,通过微生物菌体生物代谢反应,将工业尾气中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转为乙醇和蛋白产品。我局将组织有关方面予以认真研究、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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