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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77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30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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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771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自主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自主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等能源装备健康发展,积极支持自主品牌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2018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明确提出,在首台套产品投标时,招标单位不得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对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首台套投标的行为,各级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等规定从严查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为推动能源领域相关工作落实,2019年,我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进一步明确,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招投标按照《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政策”开展,经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以保障示范任务落实。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招标投标法规政策执行,积极支持自主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等能源装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科技司 010-81929233

国家能源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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