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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771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4-00302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4-06-28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771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自主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自主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等能源装备健康发展,积极支持自主品牌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2018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明确提出,在首台套产品投标时,招标单位不得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不得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对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首台套投标的行为,各级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等规定从严查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为推动能源领域相关工作落实,2019年,我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进一步明确,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招投标按照《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第三十六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政策”开展,经报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以保障示范任务落实。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招标投标法规政策执行,积极支持自主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等能源装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科技司 010-81929233 国家能源局 2024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