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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611号(经济发展类184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193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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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611号(经济发展类184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611号(经济发展类184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24〕3号

 

  您提出的《关于争取将新疆打造成全国清洁低碳综合能源基地保障能源电力安全供应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疆是我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煤炭、风光等资源丰富。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发展工作,不断加大对电力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新疆电网内部已形成750千伏电网“四环网、两延伸”的主网架结构,北至阿勒泰,西至伊犁,南达和田,向东经哈密通过750千伏哈密~敦煌、烟墩~沙州双通道实现新疆与西北电网联网。“疆电外送”通道已建成哈密南~郑州(第一通道)、准东~皖南(第二通道)两回特高压直流工程。

  为进一步增强“疆电外送”能力,我们在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将哈密至重庆特高压直流工程(第三通道)列为开工建设重点输电工程,目前已核准开工。在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滚动调整中,将疆电(南疆)送电川渝工程(第四通道)列为提前储备项目,目前正加快推进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我们正组织开展“十五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将结合新疆清洁能源基地开发建设情况、全国电力流优化发展布局、受端电力市场空间、技术经济性可行性等因素,统筹研究规划“疆电外送”后续输电通道,支撑新疆清洁能源开发外送。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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