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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国家能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090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4-01-31
 

国家能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能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 度 报 告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能源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www.nea.gov.cn)下载。对本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10—6850505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职责定位,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健全制度规范,优化方式渠道,提高公开质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233件。其中,规划计划类5件、规范性文件13件、能源监管类15件、项目审批(核准)类8件、能源标准类7件、财务信息13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02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48件,人事信息12件,其他复函及工作通知等10件。主动公开主要聚焦在能源安全新战略,科学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和答复,不断优化受理渠道,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3年,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378件,其中:公民个人申请368件、商业企业申请10件,均按照统一规范答复格式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按期答复率100%。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能源政策、能源数据、项目审批(核准)等信息。

  (三)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

  在《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等能源领域重要文件正式印发前后,围绕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研究制定解读方案,请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等通过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系统、深入的政策解读,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全年发布各类新闻通稿、图片新闻等176条,组织发布解读稿件31篇。

  进一步完善例行新闻发布会工作机制,共组织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发布迎峰度冬度夏能源保供、全国能源生产消费、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全国电力市场交易规模等有关情况,解读《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 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介绍煤矿智能化建设有关工作进展、“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等情况。

  (四)配套制度建设

  持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通报监督机制,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及时公开的情况进行月度通报,及时督促全局办理文件主动公开,增强主动公开工作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稳妥推进,但在平台能力优化和互动回应方面还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2024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着力提升政务舆情回应处置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聚焦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更好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体办事大厅、12398能源监管热线作用,推动政务服务不断提质增效。二是优化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推进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持续整治数字形式主义,切实解决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3年,我局在开展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中未产生信息处理费费用。

  国家能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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