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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048号(工交邮电类291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3-000028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3-09-18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048号(工交邮电类291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048号(工交邮电类291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一带一路”国家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

  “一带一路”国家太阳能资源丰富,光伏发电潜力巨大。你们提出的建议对于在“一带一路”国家扩大光伏发电规模、推动“一带一路”国家能源结构低碳转型、应对气候变化和支持全球可持续发展具有宝贵的借鉴价值,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

  一、关于示范推广高效光伏电站建设与碳资产管理技术

  国家能源局联合工信部等多个部门组织实施《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政策文件,统筹推动光伏产业优化布局、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遴选了一批先进光伏制造企业和智能光伏试点示范项目。依托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等渠道支持高效光伏电池、关键核心设备、先进技术工艺等产业化攻关,支持建设光伏组件回收技术标准、碳足迹核算验证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光伏产品质量、效率提升和成本下降,促进高效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碳资产开发管理。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明确研究推进绿证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衔接协调,更好发挥制度合力;推动绿证国际互认,积极推动国际组织的绿色消费、碳减排体系与国内绿证衔接。加强绿证核发、计量、交易等国际标准研究制定,提高绿证的国际影响力,为相关企业开展光伏电站建设和碳资产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关于软硬结合完善光伏发展相关政策规划

  我们高度重视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大力支持光伏产业国际化发展,推动光伏产业规模和光伏产品出口持续增长。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实施《推进共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绿色发展总体方案》,提出加强光伏产业国际市场规划研究、深化光伏发电等先进产能和项目国际合作、推动我光伏设备制造“走出去”等方面政策措施,为“一带一路”国家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关于开展“一带一路”国家光伏发展能源技术与低碳政策综合培训

  生态环境部自2019年以来,围绕绿色“一带一路”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等重点领域,举办了“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低碳发展南南合作合作培训班等活动,至今累计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提供2000余个培训名额,得到参与国、国际机构和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誉为“南南合作典范”。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行业管理,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提升光伏产品供给质量,为全球光伏发电及清洁能源系统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光伏产品。充分利用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双边、多边合作机制,结合光伏规范企业名单、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等成果,支持我国先进光伏企业与“一带一路”国家在光伏产业产能、技术、标准、产品应用、项目建设等领域深化合作,加大拓展“一带一路”光伏市场。同时,我们将强化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通过制定《共建“一带一路”对外培训工作方案》以及向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推荐设立绿色低碳主题援外培训项目等方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提案相关内容的落实工作。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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