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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666号(工交邮电类641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3-000023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3-09-18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666号(工交邮电类641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666号(工交邮电类641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光伏供电地区电网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电网,现答复如下:

  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2015年,国家能源局组织实施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了人人有电用。“十三五”以来,国家能源局组织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等工程,累计安排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投资682亿元,其中安排四川省47.4亿元,推动农村地区供电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但受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欠账等因素影响,包括凉山州木里县部分乡镇在内的边远地区供电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电需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力度。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专项管理有关办法,除对符合条件的常规农村电网项目继续执行原有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政策(四川凉山州为50%)以外,明确对于因公用电网未覆盖或末端供电能力不足而建设的可再生能源局域网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20%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下达2023年四川省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投资2.2亿元。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3〕920号),明确要求加快解决西部地区115个公用电网未覆盖乡镇、逐步解决其他公用电网未覆盖村寨的电力保底供应矛盾,在合理供电范围内有序推动公用电网延伸覆盖,因地制宜通过合理配置分布式光伏和风电、储能、柴油发电机等建设改造可再生能源局域网。

  二是支持电网企业增强农村电网投资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网还贷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820号)规定,中央财政对包括四川省在内的农村电网改造贷款“一省多贷”的省(区、市)按照社会用电量每度电2分钱标准征收政府性基金,专项用于农村电网改造贷款还本付息。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继续大力支持四川省农村电网建设改造,督促指导四川省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因地制宜采用大电网延伸、建设可再生能源局域网等方式,尽快补齐涉藏州县等边远地区供电保障短板,提升人民群众用电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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