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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115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3-0000223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3-09-18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115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115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村电网现代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农村电网是重要的农村基础设施。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是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关于提高山西省农村电网改造中央资本金比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考虑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电网改造需求、电网企业投资能力等因素,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农村电网改造中央资本金标准,其中山西省为20%。国家能源局按照现行中央资本金标准大力支持山西省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53亿元,支持山西省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十四五”以来,依据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专项支持重点,投资安排进一步向包括山西省吕梁山区在内的原连片特困地区等脱贫地区倾斜。2021—2023年,在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偏紧的情况下,累计安排山西省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投资1.7亿元,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关于将山西省农村电网相关投资纳入输配电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核定电网输配电价时,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根据输配电定价和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将包括农村电网改造在内的电网企业输配电全部实际投资计入输配电定价有效资产,其中预计新增投资部分在未形成实际投资时按规定提前计入,支持电网企业增强农村电网持续投入能力。2023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核定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对于山西省农村电网相关投资已经做出了充分考虑。

  关于加强站址廊道资源预留和保护。自然资源部将农村基础设施布局纳入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在相应层级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平衡各相关专项领域的空间需求,指导各地做好电力等各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为站址廊道等电力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做好空间统筹保障,推进农村电网工程顺利实施。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继续支持山西省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加快补齐农村电网短板,指导电网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同步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和供电质量。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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