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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942号(资源环境类130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3-0000285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3-09-15 |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942号(资源环境类130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942号(资源环境类130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地热能是一种绿色低碳、可循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具有储量大、分布广、清洁环保、稳定可靠等特点。我国地热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开发利用地热能不仅对调整能源结构、节能减排、改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培育新兴产业、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加就业均具有显著的带动效应,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您的建议对于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关于做好政策设计 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重点任务和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的政策措施等。《意见》提出要做好地热能开发利用规划及相关衔接。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在会同各相关部门编制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时,要将地热能开发利用有关情况包含在内。要根据水资源保护要求、地热资源禀赋、清洁能源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定本地区地热能开发利用目标、布局和实施方案。各地规划地热能开发利用时,要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开发利用空间布局依据,依法开展环评和水资源论证工作,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并与城市市政等基础设施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做好衔接。省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总体部署,以地热田为单元,编制本地区地热资源勘查开发规划。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各相关部门做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开发的规划设计,推动浅层地热能高质量开发。 二、关于充分鼓励开发 《意见》提出积极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在京津冀晋鲁豫以及长江流域地区,结合供暖(制冷)需求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建设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区;在重视传统城市区域浅层地热能利用的同时,高质量满足不断增长的南方地区供暖需求,推进云贵高寒地区地热能利用;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对地表水资源丰富的长江中下游区域,积极发展地表水源热泵供暖供冷;对集中程度不高的供暖需求,在满足土壤热平衡情况下,积极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供暖供冷;对水文、地质条件适宜、符合地下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区,在确保同一含水层取水等量回灌,且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广地下水源热泵供暖供冷。 《意见》提出要营造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政策环境。鼓励各级政府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能源主管部门等出台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财政、金融政策等。研究利用现有渠道对地热能供暖项目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共同营造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政策环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鼓励和支持浅层地热能开发,全面推进浅层地热能的规划化利用。 三、关于加强组织协调 《意见》对各部门职责分工做了较为明确规定。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机制,督促有关方面做好地热能供暖项目的运行安全和供热保障相关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和矿权办理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取水许可审批和取用水管理,以及地下水抽取和回灌情况的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和水质监测的监督工作;城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城镇供热工作;统计部门将企业地热能开发利用情况纳入国家能源统计体系中。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部门分工进行调整。鼓励地方建立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协调地热能勘测、规划、开发利用等管理工作,相关手续实行一站式办理。《意见》印发后,河北省、山西省、上海市等地结合本地实际,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地方的实施意见,有力推动了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本地化实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做好地热能开发管理工作,为地热能开发利用做好保障。 为推动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部联合相关部门发布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推广地热能开发利用。2019年,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规定全面推进包括地热在内矿业权竞争出让。根据政策规定,各类符合规定的经营主体都可以平等参与地热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十二五”期间,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全国336个地级以上城市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查明浅层地热能分布特点与赋存条件,评价了浅层地热能资源量及开发利用潜力,编制了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适宜性区划,建立了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数据库,为城市浅层地热能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十三五”期间,重点在京津冀地区开展了地级以下城市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基本查明京津冀地区浅层地热资源潜力。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继续开展重点地区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为浅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统一规划和科学勘查开发提供基础资料。 四、关于培育发展动能 为引导地热能产业健康发展,我们积极构建地热能能源行业标准体系,目前已发布标准52项,主要包括地热资源勘查与评价、地热钻井工程、地热发电、地热供暖与制冷类、地热采出水综合利用等方面,同时积极引导地方出台地热能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大力推动地热能行业规范化发展。自然资源部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等地热勘查方面标准的制定。为加强地热勘查开发技术创新,自然资源部加快推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启动实施和积极支持、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中地热能开发利用相关研究任务。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推动地热能领域标准规范的建立,支持相关技术攻关和装备研发,强化成果产出与应用推广,不断提升地热能开发的支撑能力。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