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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344号(财税金融类031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3-0000227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3-09-15 |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344号(财税金融类031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344号(财税金融类031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在牧区通电上给予更大财力支持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2015年,国家能源局组织实施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人人有电用。“十三五”以来,国家能源局组织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等工程,累计安排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投资682亿元,其中安排内蒙古自治区20.5亿元,推动农村地区供电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但受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欠账等因素影响,偏远农牧地区的供电保障能力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电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亟待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力度。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有关专项管理办法,除对符合条件的常规农村电网项目继续执行原有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政策(蒙西20%、蒙东30%)以外,明确对于因公用电网未覆盖或末端供电能力不足而建设的可再生能源局域网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20%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下达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投资1.65亿元,支持包括阿巴嘎旗大电网延伸工程在内的53个农村电网改造项目。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3〕920号),明确要求加快解决西部地区115个公用电网未覆盖乡镇、逐步解决其他公用电网未覆盖村寨的电力保底供应矛盾,在合理供电范围内有序推动公用电网延伸覆盖,因地制宜通过合理配置分布式光伏和风电、储能、柴油发电机等建设改造可再生能源局域网。 二是推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加快解决农牧区用电问题。指导内蒙古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开展全区未通大网电用户摸排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印发了《保障偏远农牧户基本生活和基本生产通电升级工程实施方案》,将通大网电户均投资标准提高至20万元,扩大电网延伸范围,对涉及生态红线或因距离大电网过远导致供电质量和可靠性难以保障的地区,推广新能源户用系统解决农牧民用电问题。相关工作正在按程序加快推进。 三是支持电网企业增强农村电网投资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网还贷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1〕820号)规定,中央财政对农村电网改造贷款“一省多贷”的省(区、市)按照社会用电量每度电2分钱标准征收政府性基金,专项用于农村电网改造贷款还本付息。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继续大力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电网建设改造,督促指导内蒙古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因地制宜采用大电网延伸、新能源户用系统等方式,提升农牧民用电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