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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442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3-0000226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3-09-07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442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442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提高农村户均变电容量助力沈阳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电网公司,现答复如下:

  农村电网是重要的农村基础设施。推进农村电网建设改造,是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的重要内容,对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关于加快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提出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行动计划和标准。今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3〕92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补齐农村电网发展短板、提升农村电网现代化水平、支撑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助力农村电气化水平提升等重点任务。《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东部地区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户均配变容量分别不低于99.94%、99.9%、3.5千伏安,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分别不低于99.85%、99.2%、2.3千伏安,各地结合实际差异化制定本区域发展目标。

  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和绿色家电下乡配套电网建设。《指导意见》在服务新能源汽车和绿色家电下乡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一是统筹考虑乡村级充电网络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做好农村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衔接,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合理规划县域高压输电网容载比水平,适当提高中压配电网供电裕度,增强电网支撑保障能力。二是做好配套供电设施建设,满足农村智能家居、新型家用电器等用电需求,提升农村生活电气化水平。加强频繁停电、低电压等突出问题的整治,保障夏季高温、春节等用电高峰时段农民群众的用电需求。

  关于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2020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能源局牵头组织地方能源(电力)主管部门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供电企业,全力推动政策落地落实。通过近三年努力,基本实现了用电报装“三零”“三省”服务全覆盖,“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办电用电获得感体验感显著增强。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指导意见》落实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深入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供电保障能力和供电质量;指导电网企业紧密衔接农村地区充电设施规划,持续提升配电网承载能力,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助力绿色出行;进一步巩固深化“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成果,督促电网企业全面落实“三零”“三省”服务举措,创新服务方式,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供电服务。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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