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580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3〕202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23-000020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3-09-07
 

国能建新能〔2023〕202号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580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3〕202号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580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3〕202号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绿色转型倡导绿色消费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倡导绿色消费对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意义重大。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建议,已在工作中推动落实。

  关于出台鼓励全社会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2022年以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绿证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7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发绿证,实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并鼓励全社会消费绿色电力。

  关于出台支持“绿色电力证书”用途的相关政策。《通知》明确完善绿证交易,有序做好绿证应用工作的相关要求,提出支撑绿色电力交易、核算可再生能源消费、认证绿色电力消费、衔接碳市场和推动绿证国际互认等要求,绿证应用场景将进一步得到拓展。

  关于加强对“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划转等工作的管理。《通知》已明确绿证核发、交易、划转的具体要求,随着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交易实现全覆盖,将进一步增加绿证供给量,推动新能源更大规模参与市场,满足绿色能源电力消费需求。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推进绿证相关立法工作,提出完善绿证核发、认定、认证、交易、监管等制度体系的措施建议,推进绿证、绿电、碳市场协同。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9月7日

 
010090050000000000000000011100001310752054